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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负纠结与思维创新 谁才是持续发展的源泉

2017-03-08 文章来源:段文涛 信息提供:税海涛声 浏览次数:

  最近,税负的话题非常火爆。
  一向对热点问题较为敏感的我,这次却丝毫提不起兴趣,因为这是一个看似清晰,实际模糊的题目。
  正如中央财大蔡昌教授中午说的那样:税负转嫁必须考虑,货劳税转嫁厉害,因此企业真实税负不可简单看缴税额,要看实践负税额。我一直坚持行业看财政贡献,企业看税后利润,才能搞清楚。税后利润高,即使税负也高,有又何妨呢。
  真是这样,与其关注税负,我还不如关注包含税负的终端价格。因为,除了个别税种,总的来讲,税负的高低最后都会反映在终端价格上。如果价格不反应税负,那么,税负高低对老百姓来讲是没感受的。举个不可能实现的例子,某企业某产品的税负很高,但是这家企业自己承担税负,亏本低价卖,购买方会感受得到、会去关心税负吗?只有当税负转嫁到最终消费者,终端价格才会让人感受到税负。
  有人会说,是税负影响了终端价格,那么,我一直有个问题得不到解释,销售一般商品要交税,有那么几个行业,如,人出生都会去的那个地方,还有离开这个世界也要去的那个地方,都是免税的行业,其服务和产品的价格高还是不高?相信大家心里有数。
  接下来有人就会教我一个知识,你说的这几个行业,虽然他是免税的,但是他销售的药品及服务、殡葬用品及服务的上游是要缴税的,所以税负回转嫁到这个环节,这个环节虽然免税但是价格高。那好,那这正说明了税负的转嫁事实及流程。也就是,尽管商品经过多道环节,尽管每道环节会产生税负,但如同刚才所说,税负最终是通过终端价格转嫁到最后的消费者身上。
  那么,我们再来看看,这次税负话题热议的"死亡税率"还存在吗,说税负高造成企业生存不了,还有意思吗?最终的消费者承担的税负,例如增值税,上家的销项通过销售价格转嫁为购买方的进项(抵扣),购买方又把上游的税款加上自己的税款合并成自己的销项,通过销售价格转嫁给下一个购买方……你的货物卖出去了,税负也就……
  本来不说的,有说了这么多,哎。
  其实,我想要说的是,与其去纠结税负影响企业发展,还不如多思考如何改变思维求发展。
  说到转变思维,我倒是想起一个有意思的事情,前日深夜,我发了一篇《此事涉及所有纳税人,错过也许真就没机会了》,昨夜又继续发了《房企跨期业务补开增值税发票有例外规定》,均发于我的微信公众号。其实内容很简单,也就是写的离年底只有十天了(相关政策适用到年底截止),如有营改增前已缴营业税但尚未开具发票的,应尽快在年底前补开增值税发票(不需再缴增值税)。其实相关文件发布几个月了,那么,现在只剩十天(我特意选择的整数十天)了,我就提醒一下大家。没想到的是,网友们非常捧场,特别是前面那篇,发出不到15个小时,点击就达到6万多。
  但更没想到的是,我是21日早上发的《此事涉及所有纳税人,错过也许真就没机会了》,白天因为受到网友的热捧,到了下午马上就有大师写出了相似度极高的东西,今天还有人也写了,只是离政策适用截止的天数改成了八天。当然,大师们解释说是早就想好要写,只是……所以……
  在此,我绝对无意说什么,写什么内容都是自由。其实啊,财税圈的明眼人看了都明白,如果是刚出的政策,大家想到一块,很正常,但是出来好几个月的政策了,居然此事也能想到一块,你们真的和我关系很铁,我的思维都能传递,我们思考问题都是在同一时候同一标的,而且还经常这样,真好。
  哎,其实啊,模仿十次还是模仿,东施效颦虽能千古流传,但东施始终成不了西施。创新思维才有真正的发展,才能赢得大家的尊重。写文章如此,做企业何尝不是如此。偶尔模仿一次还很有市场,但是老是跟在人家的后面,即使生产的金子也是沙金,没有自己的思维,没有自己的元素,永远只是生产者,而不会成为思考者和发明者。
  愿我们都能创新思维,把心思用在求发展上,这样才会有发展。
  人间正道是沧桑,经商学术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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