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周五(4月24日)于香港举办的德勤亚太区税务大会金融保险企业专场中,即将进入金融保险业的"营改增"是参会金融机构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有鉴于此,德勤精选了如下热点问题以飨读者,以期为您释疑解惑。
问题一:具体细则何时出台?何时实施?
目前金融与保险行业的"营改增"草案版本已提交国务院审批。如果进展顺利,关于"营改增"的纲领性文件可能最早于5月份出台,细则可能将于下半年(最早7月份)发布,可能将在今年12月底或明年1月1日起实施。
问题二:计税方法是什么?适用税率是多少?
根据2011年公布的"营改增"总体方案(财税[2011]110号),金融保险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即按照销售额乘以征税率(可能为3%)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同时进项税金不得抵扣。
然而,自去年起,众多银行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建议采用一般计税方法,从而使银行获得进项税金抵扣。近期另有说法称,在"营改增"后,借款方向金融机构支付的利息中所含有的增值税暂时不可抵扣,即这部分增值税金将继续成为借款方的一项成本。此外,目前免征营业税的银行间同业往来在"营改增"后,将可能继续免征增值税。
税率方面,金融保险业未来可能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据悉,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希望"营改增"后,金融机构的间接税税负率继续维持在现行的5%左右水平。
问题三:间接盈利性金融业务是否适用增值税免税?
间接盈利性金融业务主要包括金融商品(股票、债券、衍生工具、外汇等)转让业务。无论是按照差额(交易净额)还是全额征税可能都会产生一定的问题和操作难度。在国际上,绝大部分开征增值税(或类似税种)的国家把基于间接盈利的金融业务从增值税应税范围中剔除,而中国未来仍有可能对这块业务征收增值税。
问题四:"营改增"对于金融保险业企业最大的挑战是什么?
相对于其他行业而言,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对于系统的依赖程度最高,许多产品、业务处理、收入计算等都是在系统中自动完成。考虑到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征收方式完全不同,因此,银行对系统进行改造以符合增值税合规性要求是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很多大型的国内外商业银行已经开始了准备工作,或已经委托专业机构对此进行详细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