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号公告的出台,无疑让很多人看到了谦逊、文明、睿智的"中国特色"国际税收的未来。
其中,"税收中性"和"双轮驱动"可能是未来对现有国际税收的最艰难的改造。
以下为国家税务总局官员周怀世先生的两篇文章:
《健全双轮驱动,引领跨境交易税收升级换代》为2014年中国税务报密集发布国际司官员文章中的一篇;
《跨国投资及中国的国际税收政策》为2013年度的一篇讲演稿。
健全双轮驱动,引领跨境交易税收升级换代 (周怀世 2014)
中国税务报 2014年3月19日
国际税收是国家税收的国际方面。国际税收起因于资本、技术和人员等经济要素的跨境流动。按照经济要素跨境流动的流向,国际税收可以划分为出境交易税收和入境交易税收,前者是对居民纳税人(包括企业和个人)从本国境外取得的所得或财产征税;后者是对非居民纳税人在本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或拥有的财产征税。出境交易税收和入境交易税收构成健全跨境交易税收不可或缺的双轮。
从我国国际税收发展历程看,我国国际税收领域呈现从入境交易税收向出境交易税收扩展和延伸的走势。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出台的个人所得税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引入了税收管辖权、全面纳税义务与有限纳税义务、所得来源地、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等国际税收基本概念,为中国涉外税收应运而生构建了制度基础。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上半段,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与外国企业所得税合并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法全面修订覆盖到所有中外个人纳税人,以鼓励外商投资为政策基点的国际税收入境交易税收体制逐步规范和统一,推动中国涉外税收走向成熟。在本世纪头十年下半段出台统一适用所有内、外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法,入境交易税收政策从鼓励外商投资转向促进公平税负和平等竞争,企业层面出境交易税收体制也得以统一和完善,促使并完成涉外税收向国际税收转化。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演变,双轮驱动的国际税收轮廓初现。然而,在国际层面,由来已久且日益蔓延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现象已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并引发了百年国际税收规则的反思和重塑;在国内层面,以税收现代化为目标的新一轮税改已经启动,中国国际税收又迎来了进一步发展的良机。从中国国际税收发展逻辑和现实要求看,健全双轮驱动,引领垮境交易税收升级换代已成必然。笔者认为,概括起来,本轮跨境交易税收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通过修订个人所得税,配合联动企业所得税,搭配协调国际税收协定,重新梳理、补充、完善国际税收法律框架;以促进国际税收中性为基点调整国际税收政策,将国际税收风险防控重心从积极所得转向消极所得;适应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的对外开放战略,健全和协调双轮驱动的国际税收体制,营造有利于中国经济融入全球化发展的税收环境,提高中国税制国际竞争力。为完成这些任务,需要垮境交易税收制度在内涵深化和外延拓展上齐头并进,具体改革内容包括:
一是在个人和企业两个层面建立和完善跨境纳税人身份识别制度,合理确定中国居民税收管辖范围;
二是在平衡引进来和走出去两方面利益的基础上,协调和规范个人和企业两个层面的所得来源地规则;
三是通过完善和细化营业利润征税门槛,深化营业利润归属办法和非居民资本利得税制改革,改进个人和企业两个层面的入境交易税收体制;
四是通过调整和完善境内外所得计算办法、避免国际重复征税方式、受控外国公司税制、退出国籍或跨境移民等纳税身份变更税制和反错配规则,优化个人和企业两个层面的出境交易税收体制。
跨国投资及中国的国际税收政策(周怀世 2013)
2013年10月30日
大家好!这么晚了还占用大家的时候,我感到压力很大,争取在规定的时间内把我的汇报讲完。
我的演讲题目是跨国投资及中国的国际税收政策,首先中国跨国投资的现状,我想我不是做跨国投资的深入研究,这种研究应该很多,有两点我特别关注,中国目前的跨国投资现状吸收外资与对外投资两翼齐飞,据世界投资报告中国吸收外资是全世界第二位,我们现在的对外投资发展也很快,已经上升到第三位。
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发展不平衡,我觉得中国现在有钱了,外汇储备这么大,我觉得中国的间接投资发展潜力还是很大。
应该说我们国际跨国投资在中国发展非常迅猛,看我们国际税收政策准备好了吗?我觉得准备还不够充分,我们国际税收政策还有很大的发展,我个人觉得有三个方面的发展可能是国际税收将来必须重点关注的:
国际税收政策基点从积极税收向税收中性转移。我在工作中经常碰到,我们的政策应该改善得更完善一些,觉得税收更优惠,让纳税人能够生存发展,往往强调本行业本类型的重要性,大家都是从积极税收的方面考虑。税收天然可以区别对待,我是觉得税收要强调公平,现在的税收基点考虑中性,对于纳税人的自由选择、自由投资尽量产生较小的政策扭曲。我们现在的税基的政策基点国内政策很难转向,国际税收可以率先动,国际税收领域更多考虑这些中性,这是一个基点。
国际税收政策领域从内向业务向外向业务转移。对这一问题,在世界上很多国家要么放弃,要么躲躲闪闪,不敢明确,很少有举动。仅有的少数国家在主动,但也是困难重重,比如印度。中国敢于挑战,说明中国税务机关的勇气,而且是我们厚积薄发的结果。我们由基础问题向前沿问题,尖端问题发展。我们以前对对外投资关注非常少。现在,我们的内向业务比较发达了,对外投资也逐渐发展起来。
国际税收风险重心从直接投资向间接投资转移。国际税收的问题防范重点主要是间接投资的消极作用。如何做好风险防控,是我们将来要下大力气去研究的问题。
下面来说我们有这样的国际税收的任务,我们怎么做?这涉及到一些政策法律以及理念改变,当然政府是首要责任者。但不能完全依靠政府。
前面有一个法官说到,法律上有一个法律人共同体,我特别赞赏这样的理念,我们国际税收虽然有一些发展,但是与国际水平还是很落后的,我们要推动一个大的发展,要建立一个更广泛的社会共同体的概念,国际税收专业共同体,包括税务机关、纳税人和专业中介,还有专家教授学者等等的共同作用,大家从各自的角度推动我们的研究,推动我们的实务运作,像这样的交流是很有必要的,将来多做一些这方面的交流。
另外,我个人觉得在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两个层面深入全面了解外国经验是捷径。目前我们中国还是很初步的。我们税务系统目前基本上关起门来搞建设,信息获取很慢,我建议我们的领导做一个尝试性的工作,对外国的税制、外国的经商环境有一个了解,不要拿我们的法律硬套。
我们要做一些分工,一些省专门针对某些国家进行研究。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大家一起来研究,从税务局的角度也希望加强大家的沟通,希望把我们中国的国际税收推进一个更高的水平,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