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务所简介 | 业务领域 | 专家顾问团队 | 专家咨询 | 收费标准
  政策法规 | 诚聘英才 | 博睿财税讲堂 | 基础会员服务须知
最新公告:
站内检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财税期刊

国信证券关于安居宝补缴软件所得税优惠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14-08-04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缴软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居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安居宝收到广州市国家税务局东区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穗国税东稽处[2014]57号)中涉及补缴软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核查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及所得税减免批准通知书、税务部门无违法违规证明、招股说明书及控股股东承诺事项、董事会和监事会文件以及独立董事意见、安居宝补缴凭据等,查阅软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法律文件、会计准则以及会计师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等。
  二、相关事项概述
  2008年10月8日,安居宝获得广东省信息产业厅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粤R-2008-0106),被认定为软件企业。2010年1月26日,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下发了《减、免税批准通知书》(穗开国税减[2010]28号),明确自2008年1月1日起,第1年至第2年的经营所得免征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所得税。2010年1月6日,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高新区税务分局出具未发现安居宝存在偷税、逃税、欠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证明》。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东区稽查局认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局出具的《减、免税批准通知书》与财税[2008]1号第一条第(二)项、财税[2012]27号第十七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管理 | 微信管理 | 博睿讲堂管理
Copyright©2006-2022 河北博睿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冀ICP备19003918号
冀公网安备1301020200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