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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内部控制现状与改进建议

2012-06-07 文章来源:沈鹏飞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保护公司资产安全、提高经营效率与效果。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现状
  从我们前期接触的情况来看,贵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制度有待完善,内部控制理念有待加强,具体表现为:
  1、物资采购方面:物资请购→批准→采购→检验→使用职责不分,基本由物资使用部门负责采购,即是球员又当裁判,蕴藏着较大的风险,此外,大宗物资招投标制度不够完善,一些招标信息仅在公司内网上发布,采购付款存在着一定的随意性。
  2、物资保管与使用方面:物资领用不经过批准可直接在仓库领用,物资保管制度形同虚设。
  3、工资计算与发放方面:农民工的工资无具体计量标准,每天从80至150元不等,农民工的招用、考勤、工资计算均由工程部负责,较多的农民工工资存在代领现象。
  4、费用支出方面:费用支出无事前的申请与批准制度,也无事后的相关证明,仅凭一张发票就在财务入账。
  5、会计核算方面:工程收入确认未按工程完成量来确订,而是按发票开具金额确认收入,材料物资监控力度不足,工程项目核算有待加强。
  二、我们对改进内部控制制度的的建议
  1、健全公司治理,提升决策能力
  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稳定和发展的基石,按公司法规的相应要求,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项目投资的计划和预算和其他重大事项,董事会对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作出决策并维护出资人的权益,公司经理具体执行经营计划,公司应当按上述要求,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的相关职责权限。
  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应当按照相应机构的权限和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决策,任何个人不得代替股东会、董事会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上述机构的决策意见。
  2、职务适当分离,改进授权审批。
  公司的业务和事项,如果决策、执行、考核均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因此,对一些涉及业务和事项的职责,应当适当进行分离。
  我们认为,至少在以下几方面,涉及的各个环节的人员应当适当分离:
  1、货币资金收支、授权批准。
  2、工程项目预算、执行、考核。
  3、物资采购预算、采购审批、采购执行、物资检验。
  4、物资领用审批、物资保管、物资盘点。
  5、员工招用、员工考核、工资发放。
  3、编制项目预算,强化预算约束
  公司目前处于高强度的资本投入期,编制详细的项目投资预算是非常必要的,经过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的项目预算,不仅可以合理安排资金、对工程成本管理与控制也有较好的作用。
  以项目投资预算为前提,根据阶段性成本核算结果,比较实际成本与预算成本的差异,分析差异原因,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由管理层商议解决,从而改进和提升工程管理。
  4、完善采购制度,避免采购风险
  (1)企业应当建立采购申请制度。一般由物资或劳务的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分管副总审批后,再根据采购金额的大小,由公司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
  (2)建议公司成立采购部门或确定专人负责日常采购事务。由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的采购事项,由采购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3)小额的物资采购,可由采购部列出采购的意向供应商和采购价格,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部执行。
  (4)建立公开招标制度。一定金额以上的物资采购,经由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由采购部发布公开的招标信息。
  (5)应建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应当由企业的股东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6)应当建立严格的采购验收制度。由专门的验收机构或验收人员以及物资使用部门对采购项目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证明,涉及大宗和新、特物资采购的,还应进行专业测试。
  5、加强存货管理,防止物资流失
  企业应当建立存货保管制度,定期对存货进行检查,存货流动时应当办理出入库手续。
  加强生产现场的材料、周转材料、半成品等物资的管理,防止浪费、被盗和流失。
  企业应当明确存货发出和领用的审批权限,大批存货、贵重商品发出应当实行特别授权。仓储部门应当根据经审批的(出库)通知单发出货物。
  企业仓储部门应当详细记录存货入库、出库及库存情况,做到存货记录与实际库存相符,并定期与财会部门、存货管理部门进行核对。
  企业应当建立存货盘点清查制度,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确定盘点周期、盘点流程等相关内容,核查存货数量,盘点清查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
  6、细化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监督。
  (1)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入账的凭证不仅应当有发票,还必须有反映业务原始发生情况的各项单据,如请购单,付款申请单等,对物资采购业务,还要有的送货单、过磅单、入库单等原始凭据,对物资领用,重点审核物资领用是否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批,是否在工程项目预算范围内。
  (2)参与公司合同的制定。财务也应参与公司各项合同的制定中,发表专业意见,保证合同的可靠履行,减少财务风险。
  (3)进行项目成本核算与分析。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应当按项目进行,不同项目之间的成本不得混同,以月度或季度为周期统计各个项目的实际工程成本,与工程部共同进行项目成本比较,形成分析报告供董事会审议。
  7、引入外部监督,加强监督力度。
  公司可以聘请外部专业人员参与公司工程项目预算,工程项目完工后,可以由外部专业人员进行工程造价审计。
  公司可以引入外部工程监理,委托经过招标确定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由监理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工期、进度、安全和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
  8、完善民工考核,改进工资发放。
  农民工的工资标准,应当工程部、综合办公室(人事部)、财务部共同制订。
  招用农民工,应当由工程部提出申请,列明农民工的工作量、工时预算交人事部与财务部备案,由人事部门负责招用农民工并在财务部备案。
  农民工的工时统计,应由人事部负责统计与考勤,月末,应由工程部将农民工的实际工作量统计后交于人事部,由人事部根据工资标准与农民工实际工作量计算工资,人事部计算完成后,应将所有计算资料交与财务部复核后再发放工资。
  发放工资不得代领,必须由农民工持身份证自行到财务部领取或由银行代为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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