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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5日江西省税务局对于“EPC施工总承包项目相关税务咨询”的答复

2024-12-07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问题内容:EPC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明确合同内容有设计、施工、采购三项,并分别列示了合同金额,是按兼营行为认定,还是按混合销售认定?是设计按现代服务6%、施工按建筑业9%、采购按13%分别开票?还是从主业按9%开票?有没有相应的政策文件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答复内容:
  EPC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对一个工程项目负责进行“设计、采购、施工”,与通常所说的工程总承包含义相似。纳税人与业主签订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从业主取得的全部收入按提供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建筑服务的基本税率9%,简易计税的税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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