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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赔偿金需要交税吗?

2021-08-02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保险赔偿金需要交税吗?有什么规定?
  解答:
  保险赔偿金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所以不征收增值税;保险赔偿金主要涉及到所得税问题。
  保险赔偿金是否交所得税,需要区分接受赔偿金的是个人还是企业。
  一、个人不需要交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五)项规定,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保险赔款,是指投保人按照规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但因各种灾害、事故而给自身造成损失后,保险公司给予的相应数额的赔偿。
  二、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因此,企业取得保险赔偿金为上述的“其他收入”,需要作为应税收入并入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个体工商户、个独企业和合伙企业需要并入经营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八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前款所称其他收入包括个体工商户资产溢余收入、逾期一年以上的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由于个独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计税办法也是直接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规定执行,因此上述规定同样是用于个独企业和合伙企业。
  个体工商户、个独企业和合伙企业收到保险赔偿的,作为“其他收入”需要并入经营所得,然后按照规定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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