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减税降费政策逐步落地,个人所得税新政、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措施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等相继推出,对激发市场活力、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中华会计网校小编就这一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整理了网校专家答疑组对应解答,希望对大家 有帮助!
Q1:小微企业如何操作才能享受所得税优惠?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于耀财提出了“三个无需”: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均无需任何审批流程、无需任何核查手续、无需任何证明资料,只要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同时,凡采用电子申报的方式,只要纳税人项目填写完整,信息系统就可以做到自动识别、自动计算和自动成表,自动计算出纳税人的可减免税金额并生成纳税申报表。
Q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中,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和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有和区别?
适用免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若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则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具体为:
(1)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填写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2) 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填写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0栏和第11栏不能同时有数。
Q3: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要求企业按季预缴,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也是必须按季缴纳增值税才能享受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三条规定,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根据上述规定,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企业可以自主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Q4: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二、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所以,政策上并未对一般纳税人做出限制,一般纳税人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也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Q5:最新的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超额累进计算应纳税额的吗?
可以说是引入了超额累进计算方法。现在的规定是: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以一户年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为例:其年应纳所得税额=100×25%×20%+(200-100)×50%×20%=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