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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金融商品转让"中的"金融商品"如何界定?

2018-11-16 文章来源:正和税友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营改增"后,金融商品转让税目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关于金融商品的范围界定始终是争议的焦点。有部分地区税务机关倾向于扩大金融商品的解释范围,甚至把应收款项、应收票据等项目也列入金融商品,引起了很多纳税人的担忧,本文对这一问题作一分析。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一、销售服务:(五)金融服务:4.金融商品转让: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的金融商品包括以下几类(注:相关定义的解释来自百度):
  1、外汇
  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中央银行、货币管理机构、外汇平准基金及财政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券、长短期政府证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
  包括外国货币、外币存款、外币有价证券(政府公债、国库券、公司债券、股票等)、外币支付凭证(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
  2、有价证券
  有价证券,是指标有票面金额,用于证明持有人或该证券指定的特定主体对特定财产拥有所有权或债权的凭证。有价证券是虚拟资本的一种形式,它本身没价值,但有价格。有价证券有广义与狭义两种概念,广义的有价证券包括商品证券、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狭义的有价证券是资本证劵。
  商品证券是证明持券人有商品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凭证,取得这种证券就等于取得这种商品的所有权,持券者对这种证券所代表的商品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属于商品证券的有提货单、运货单、仓库栈单等。
  货币证券是指本身能使持券人或第三者取得货币索取权的有价证券,货币证券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商业证券,主要包括商业汇票和商业本票;另一类是银行证券,主要包括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资本证券是指由金融投资或与金融投资有直接联系的活动而产生的证券。持券人对发行人有一定的收入请求权,它包括股票、债券及其衍生品种如基金证券、可转换证券等。
  3、非货物期货
  期货(Futures)与现货完全不同,现货是实实在在可以交易的货(商品),期货主要不是货,而是以某种大众产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为标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因此,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根据《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3]154号)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当征税增值税。"货物期货按照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非货物期货属于金融商品,属于营改增范围。
  4、基金
  基金(Fund)从广义上说,基金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
  从会计角度透析,基金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我们现在提到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
  5、信托
  信托(Trust)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
  信托财产是指通过信托行为从委托人手中转移到受托者手里的财产。信托财产既包括有形财产,如股票、债券、物品、土地、房屋和银行存款等:又包括无形财产,如保险单,专利权商标、信誉等,甚至包括一些自然权益(如人死前立下的遗嘱为受益人创造了一种自然权益)。
  6、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即由商业银行和正规金融机构自行设计并发行的产品,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理财产品。
  7、各类资产管理产品
  资管产品,是获得监管机构批准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或证券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托管机构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投资的一种标准化金融产品。
  8、各种金融衍生品
  金融衍生品(derivatives),是指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金融衍生品还包括具有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混合金融工具。
  从上述分类可以看出,金融商品的范围非常之广,很多种类的金融商品都有广义和狭义的解释,准确划分的难度非常大,税务机关扩大金融商品的解释范围也并非完全没有依据。
  根据税法规定,对转让金融商品,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因此,对纳税人来说,无需过度纠结,只需将有可能认定为金融商品的分为两类,一类是按照票面(账面)价值核算,一般不会增值的,比如应收票据;另一类是价值有波动的,比如股票、债券等。对于第一类,即使认定为金融商品,也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对纳税人也没有什么影响,对于第二类,则需要按照金融商品加以准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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