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那么,为什么要实行一人一个纳税识别号的制度呢?
近期,各地税局陆续公开个税改革学习材料对此作出了解释。
如上海青浦税务等地学习材料显示,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的编码规则,编制并且赋予纳税人用来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由于自然人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对其赋予全国唯一的纳税人识别号,相当于赋予了"税务登记证号"或是"税务身份证号",不仅是自然人税收管理的基础,也是保障纳税人权益的前提。主要考虑:
一是纳税人识别号与公民身份号码有机结合,对实现税收治理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是实施新税法后,自然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必须有全国范围内统一的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归集纳税人来自全国各地的收入、扣除等涉税信息,有助于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一人式"信息归集管理。
三是便于纳税人在办理汇算清缴补退税时,能够准确抵扣其已预扣预缴的税款,落实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保 障纳税人自身权益。
四是从国际经验上看,英国、美国、法国、德国等税制成熟的国家,均以纳税人识别号为征管基础,管理效果较好。
目前,我国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都拥有税务登记代码,主要由区域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组成;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代码为其居民身份证号码。对于自然人,税务代码制度却一直没有实现全覆盖。随着新个税法的实施,自然人纳税人也将拥有唯一且终身不变的纳税人识别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