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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外购润滑油,将大包装改成小包装后再出售,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

2018-10-17 文章来源:李晓波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问:
  我公司外购润滑油,将大包装改成小包装后再出售,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
  答:
  一、结论
  您公司外购润滑油大包装经简单加工改成小包装或者外购润滑油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视同应税消费税品的生产行为应当缴纳消费税。
  二、分析
  准予扣除外购润滑油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三、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具体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5号)四、关于对外购润滑油大包装改小包装、贴标等简单加工的征税。
  单位和个人外购润滑油大包装经简单加工改成小包装或者外购润滑油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视同应税消费税品的生产行为。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以上行为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准予扣除外购润滑油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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