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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制作、广告代理、广告宣传、设计合同是否均按加工承揽合同申报缴纳印花税?

2018-04-08 文章来源:12366纳税咨询 信息提供: 中国淘税网 浏览次数:
  问:广告制作、广告代理、广告宣传、设计合同是否均按加工承揽合同申报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加工承揽合同"税目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因此,广告制作、设计合同均应按"加工承揽合同"税目申报缴纳印花税。
  ?? 广告代理合同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函发[1991]155号)第十四条"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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