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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或错误选择税收分类编码开票,后果是怎样的?

2017-07-25 文章来源:haihan235 信息提供:中国淘税网 浏览次数:

  不按或错误选择税收分类编码开票,后果是怎样的?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重要提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要求,自2016年5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简称新系统)的纳税人,应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对未按规定规范使用税收分类编码的纳税人,主管国税机关将依照下列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纳税人不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的,属于发票栏目填写不全,主管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处理,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并公开处罚情况。
  二、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选择正确的编码如实开具。
  对经税务机关通过编码智能匹配助手和人工复核后发现纳税人选择的编码不符合规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将责令纳税人限期改正。逾期不更正的,视为恶意选择编码。
  纳税人恶意选择编码的,属于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处理,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前税务机关根本就不管理,现在金三大数据比对,发现纳税人开具五花八门的规范,无法进行数据比对筛选,所以就要求严格了。
  如何判断纳税人所开具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的税收编码和商品名称不符合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委托航天信息公司开发了一个"税收编码智能匹配助手"软件嵌入"金三系统"中,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税收编码智能匹配助手"结合人工复核,核查纳税人开具发票时所选择的税收编码及商品名称是否符合规定,如果判定不符合规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将责令纳税人限期改正。逾期不更正的,视为恶意选择编码,也属于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处理,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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