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房地产行业是否有增值税清算制度?
答:根据现行营改增试点政策,没有增值税清算制度。
标注:增值税不同于所得税,也不同于土地增值税,没有汇缴统算的概念,没有年度与项目清算的概念,所以它就是一个滚动的,有一点流水账一样的计税方式。它的原则是建立在销抵相对应的基础之上展开的。至于财税〔2016〕36号文件中规定进项税额转出按年度清算的要求,也是基于税务机关后续要求下进行的,并不是强制的,也不是纳税人自行必须调整的。现实当中确实也少有要求调整。如果最后确定出现了调整,那是不是存在滞纳金呢?小编认为这与汇算清缴相当,本来数据就是统算的,自然没有形成欠缴税款的前提,也没有滞纳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