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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提供顾客就餐服务同时提供烟酒怎么纳税啊?

2016-04-18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问:饭店提供顾客就餐服务同时提供烟酒怎么纳税啊?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根据上述规定,饭店提供顾客就餐服务同时提供烟酒属于混合销售,其货物部分的收入应当并入餐饮服务应税收入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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