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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是否适用私募基金?

2016-01-19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问: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是否适用私募基金?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二条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股票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债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投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私募基金不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范围,因此,不得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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