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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利息发票开具问题

2015-03-12 文章来源:杜成伟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咨询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公司是非金融企业,委托银行发放贷款给客户A企业,银行通过转账凭证把A企业利息转入我公司账户,我公司利息收入按时申报缴纳营业税及附加。请问:1、A企业可以把银行利息转账凭证作为利息支出凭据,作为所得税抵扣支出吗?2、如果不能,利息收入发票怎么开具?是由税务机关代开还是我公司自行开具?3、因我公司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数额较大(1-6月份申报利息收入3000多万元,缴纳税款200多万元),客户较多,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比较麻烦。如果我公司自行开具发票,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解答内容: 发票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在我国现行的征管法律法规中,发票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原始凭证,但银行的利息收入、利息支出、手续费等单据,也可作为合法有效凭证,在标准范围内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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