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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间、报关出口日期、出口商业发票的开具以及报关单申报日期之间有何联系?或者说开具时间的排序是怎样规定的?

2014-12-01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问:外贸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间、报关出口日期、出口商业发票的开具以及报关单申报日期之间有何联系?或者说开具时间的排序是怎样规定的?
  答:外贸企业是购进货物后再出口,所以说,正常情况下外贸企业出口凭证之间的时间排序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日期、出口发票的开具日期、报关出口日期。一般出口发票的日期要早于报关单的出口日期,没有文件规定哪个先后,发票应该是在货物发出就要开具的,出口发票的日期和报关单的日期一般都为同一个月。目前不少外贸企业存在先出口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须注意: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5条第9项规定,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早于申报退税匹配的进货凭证上所列货物的发货时间(供货企业发货时间)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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