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出口到外运监管仓申报退税是否有政策依据呢?
答:虽然财税[2012]39号第1条第2项规定的七类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不含监管仓,但对未列入上述七类特殊区域而现行政策未被废止的,如《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出口监管仓库入仓退税政策试点范围的通知》(署加发[2007]494号)仍按原政策执行入仓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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