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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型出口企业免、抵、退税申报表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关系及会计处理

2014-11-10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问:生产型出口企业免、抵、退税申报表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关系 ,以及会计处理,如果能举例说明最好了。
  答: 生产型出口企业免、抵、退税申报表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关联性:
  生产型出口企业在每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的申报顺序是:增值税纳税申报在先,免、抵退税申报在后,两者的申报几乎是同步的。生产型出口企业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的填写是相关联的,有4个统计口径是两张表都需要同时填写的,现将具体情况分析列示如下:
  (1)"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的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和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4栏"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销售额"的数据是不同的,两者统计口径不同。
  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font>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2条第7项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所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的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是企业会计记账的出口销售额,包含当期单证信息不齐全的出口销售额。
  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规定:出口企业必须单证信息齐全后才能进行免、抵、退税正式申报。所以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4栏"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销售额"是单证信息齐全的出口销售额。
  (2)"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的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和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25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须相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规定,生产型出口企业应根据单证信息齐全的出口额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填报在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栏(第18栏)、《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栏(第25栏)。
  实务中,建议企业会计在月底结账前先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免抵退税预申报,待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齐全后,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出口明细录入,录入模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数据,系统自动生成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的第18栏根据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25栏填写。相关数据准确后,再依序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免抵退税申报。
  (3)"期末留抵税额"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的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和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34栏"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期末留抵税额"须相同。
  (4)"免抵退应退税额"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的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不是申报系统自动带出来,需要填入,按照主管税务部门审核确认的上期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36栏"当期应退税额"填报。举例:企业所属期8月份的免抵退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36栏"当期应退税额"50万元,企业于9月15日前免抵退税申报,主管税务部门须于9月30日前审核通过,9月底或10月初将审核通过的所属期8月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退给企业。企业于10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前进行所属期9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的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填写50万元。
  举例说明:生产企业要进行所属期201408的增值税纳税申报,且也要进行所属期201408的免抵退税申报,该企业应先去主管税务部门进行免抵退税申报预审,如果单证信息齐全即进行出口明细录入,生成明细数据、汇总数据;其次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按照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上的第25栏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8栏;最后进行免抵退税正式申报,如此操作,该企业免抵退税对审时出错率会非常低,确保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就可以给企业较早予以退库。
  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
  (1)出口时的会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规定,免抵退税申报是单证信息齐全了后才进行,所以企业在出口时信息一般不齐,因为还未进行免抵退税申报,不用考虑免抵退税的影响,企业只需对出口业务是否应确认收入进行处理,一般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
  同时结转成本,因为此时不用考虑免抵退税的影响,所以也无须将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转入营业成本,会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 单证信息齐全时的会计处理
  当月根据单证信息收齐出口额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账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实务中,企业可以不管具体的业务,只需将当月《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转出即可。
  (3)免抵退税正式申报后次月的会计处理
  ①在进行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的次月,企业应按照主管税务部门审核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36栏"当期应退税额"确认应退税额,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②在进行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的次月,企业应按照主管税务部门审核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37栏"当期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因为上述会计处理不会影响应交增值税的核算,但是其作为税务机关免抵调库的依据,而且企业应就免抵税额缴纳城建税等附加税,建议企业为了明细反映免抵税额,进行上述会计处理。
  待企业收到了出口退税款时,再冲减"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上述内容从免抵退税申报流程的角度,对免抵退的基本会计处理进行了梳理,举例如下:
  【例】假设某免抵退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4年6月份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一批货物到美国,FOB价为RMB1,000,000元,成本为650,000元,征税率17%,退税率15%。2014年7月份单证信息齐全进行了免抵退税正式申报,计算的免抵退税额为150,000元,假设其中出口退税50,000元,免抵税额100,000元,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20,000元。
  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1)2014年6月份出口时:
  确认会计收入:
  借:应收账款 1,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 1,000,000
  同时结转成本,此时成本不包括免抵退税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只结转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 650,000
  贷:库存商品 650,000
  (2)2014年7月份进行免抵退正式申报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0,000
  (3)免抵退正式申报的次月,确认出口退税: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1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50,000
  (4)收到出口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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