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外贸企业,上次预申报比对反馈出了问题,按照咨询的您的答案已经撤消了预申报数据,重新修改过来了,那么请问下一次是不是还要重新去预申报,确保无误了并且查到了稽核信息才能正式申报呢?
答:您公司上次出口退税预申报有疑点修改后,需要重新预申报。您公司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口企业,自发生之日起两年内,必须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信息齐全才能正式申报出口退税。如果不属于下属情形的企业,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齐全,就可以正式申报出口退税。
(1)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或D级;
(2)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的;
(3)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日常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多次出现错误或不准确情况的;
(4)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不满一年的;
(5)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
的;
(6)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及出口退(免)税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
您公司如果属于必须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信息齐全才能正式申报出口退税的,如果预审无稽核信息,您可要求主管税务机关帮助查询电子数据传输系统,如果电子数据传输系统有此信息,可要求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运维层报省局运维处理。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