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外贸商贸企业,预审反馈信息回来的说是"疑点对象:E,该发票非交叉稽核相符发票",请问这个是什么意思?是信息滞后吗,"经过核审后",请问怎么去核审?
答:外贸企业在出口退税预审反馈中出现非交叉稽核相符发票,说明税务系统未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信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第6条规定:退税部门受理申报后,在审核时应使用增值税专用稽核、协查信息审核出口退(免)税。未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协查信息的,退税部门可先使用专用发票认证信息审核办理出口企业的出口货物退(免)税,但必须及时用相关稽核、协查信息进行复核;对复核有误的,要及时追回已退(免)税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口企业,自发生之日起两年内,退税部门必须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协查信息审核该企业的出口货物退(免)税。
(1)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或D级;
(2)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的;
(3)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日常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多次出现错误或不准确情况的;
(4) 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不满一年的;
(5)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
(6)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及出口退(免)税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