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务所简介 | 业务领域 | 专家顾问团队 | 专家咨询 | 收费标准
  政策法规 | 诚聘英才 | 博睿财税讲堂 | 基础会员服务须知
最新公告:
站内检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办税指南

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开具的流程

2010-09-17 文章来源:佚名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开具的办理流程大致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是申请;其次是受理和核发;最后是缴销。下面,税务网校新手办税栏目对上述三个方面进行了具体流程整理,以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的实务工作带去帮助。

  1、申请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填制《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

  2、受理和核发

  办税服务厅(基层分局)受理纳税人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对其《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向纳税人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3、缴销

  纳税人应当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开具税务机关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手续。

  通过以上对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开具的办理流程的描述,相信大家已经对这一业务的的工作流程有了一定的了解和掌握,下面,中华会计网校小编对这一流程又汇总整理出如下业务流程图,更加直观的介绍这一业务流程。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管理 | 微信管理 | 博睿讲堂管理
Copyright©2006-2022 河北博睿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冀ICP备19003918号
冀公网安备1301020200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