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务所简介 | 业务领域 | 专家顾问团队 | 专家咨询 | 收费标准
  政策法规 | 诚聘英才 | 博睿财税讲堂 | 基础会员服务须知
最新公告:
站内检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办税指南

非居民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如何确定?

2014-07-01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问:非居民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如何确定?
  答: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不满1年的个人,为非居民纳税人,具体纳税义务如下:
  1.在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不超过90日(税收协定规定为183日)的个人,属于境内短期停留人员,且不在境内常设机构担任固定职务的,就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或者由中国境内机构场所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2.在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时间超过90日(税收协定规定为183日)但不满1年的个人,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管理 | 微信管理 | 博睿讲堂管理
Copyright©2006-2022 河北博睿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冀ICP备19003918号
冀公网安备1301020200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