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若纳税人在2014年6月5日、10日和15日分别丢失已开具的百位发票1份、3份和5份,是否可以自行选择其中一次违法行为适用"首违不罚"?
答:2014年6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适用"首违不罚"的违法行为,且同类违法行为有多次的,只有最接近6月1日的一次违法行为可以适用"首违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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