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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消费即可参与抽奖,所获得奖励支出能否税前扣除?

2013-06-14 文章来源:董 怡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问:我们单位为了拓展业务和提高业绩举办了一次抽奖活动,参与活动的市民不需要消费即可参加抽奖。企业向中奖者提供免费境外旅游,那么企业支付的旅游费能否税前扣除?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奖励顾客的旅游费支出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因此,这笔支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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