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为装修公司,有时也单独为客户提供装修设计,这部分业务可否并入装修业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你公司单独收取的设计收入与装修收入应分别核算,计算应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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