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员工的私人汽车无偿给企业使用,汽油费和保险费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使用私人汽车,应该签订租赁合同,所发生的费用为租赁费支出,否则应为职工福利费支出,按照相应的标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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