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开采并销售天然水,需要征收增值税吗?
答:根据下列文件规定,企业开采并销售未经加工的天然水,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3]154号)文件第一条、第(七)款规定:“一、征税范围 (七)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如水库供应农业灌溉用水,工厂自采地下水用于生产),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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