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某运输公司承揽运输业务,将货物由广东中山运到外国码头,该公司取得的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财税[2010]8号)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国际运输劳务包括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因此,该公司取得的运输业务收入如符合财税[2010]8号文件规定,可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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