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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营改增简易征收3%有关报道被回应不属实

2013-01-15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交通运输物流业“营改增”税率大降至3%?
  江苏回应:有关报道不属实
  羊城晚报讯记者严丽梅报道:从今年起,交通运输物流业将在“营改增”中全部执行最低3%的增值税简易征收税率。从江苏省内传出的这条消息(王骏插语,我查阅了财政部网站江苏财政新闻联播、新华日报、江苏财政厅网站对于刘捍东厅长的讲话介绍,没有看到任何关于简易征收的官方表述),1月11日开始在全国其他“营改增”试点地区“发酵”,财税界知名人士纷纷就此在网上公开表示“惊诧”(王骏插语,税务老兵很惊诧,王骏特跟着惊诧,不能说这个新闻是假新闻,初步推断是记者理解有误),广州有企业致电羊城晚报记者表示关注此事,经羊城晚报记者11日下午向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求证得知,有关媒体报道并不属实。
  11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发记者报道称:从江苏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获悉,“营改增”改革中涉企税负增加的现象,将从2013年起得到彻底的解决。因为江苏省财政厅厅长刘捍东在会上透露:“根据中央和省级统一协商的结果,在交通运输物流业,将全部执行一般纳税人的简易征收办法。” (王骏插语,是在报告中透露,还是在分组讨论中讨论,意义是不一样的)此举可极大降低该行业税负(王骏插语,确实是大大的减负,这个否认不了),“营改增”中不再需要财政资金的扶持。因为,执行这项规定,从计税的方法看,意味着交通运输物流业在“营改增”中的增值税税率(王骏插语,征收率)降为3%。该记者还在和江苏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的交流中得知,这项政策变动,来源于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在改革中充分遵循地方意见的结果,亦是江苏向中央“据理力争”后取得的。(王骏插语,如果真的这样,需要修改财税【2011】110和111号文件)
  虽然在听闻该消息后多位国内财税界知名人士在网上公开表示“惊诧”,但对“营改增”试点地区的交通运输企业来说,却对此消息表示十分期待。(王骏插语,同样是惊诧,出发点不一样,交运企业、物流企业还是希望给他们一个惊喜的)
  “这消息是真的吗?如果是真的,那对我们来说是大利好。”广州一家大型交通运输企业财务负责人在听到这一消息后有点不太相信,向羊城晚报记者这样说道。(王骏插语,交通运输企业对此是欢迎的)
  这位负责人向记者解释,对于大型交通运输企业来说,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1%的税率,与“营改增”之前相比税负肯定增加,加上现在相关财政补贴还没有实现,一些相关的抵扣具体操作指引也不太明确,企业为此很头疼。因此,如果税率进一步降低,征收简化,对企业来说不仅意味着税负大幅减轻,管理成本降低,而且在定价与争取客户上也具有优势。
  据了解,在全国最早启动“营改增”试点的上海,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于2012年12月底权威发布上海市“营改增”试点企业调查报告。该报告显示,有35.9%的受访企业反映税负增加,其中交通运输业和鉴证咨询服务业受影响较大,有58.6%的交通运输业受访企业税负增加。
  是否在总结各地“营改增”经验后国家又出台了新政策以减轻交通运输企业税负?(王骏插语,出政策是要发红头文件的)
  但广东省财税部门有关人士均对此表示并不知情。11日下午,羊城晚报记者先后致电江苏省国税局和江苏省财政厅进一步求证。
  江苏省国税局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国税这方面的政策没有任何改变。”“如果都实行3%的简易征收税率,那就是营业税嘛,还搞什么‘营改增’?”这位负责人说。(王骏插语,国税的同志很清醒。总局要求你们关注税收舆情,这样的解释干脆利落。)
  江苏省财政厅有关人士则向记者表示,有关媒体报道有误,江苏省财政厅厅长刘捍东在会上只是表达,要就“营改增”交通运输企业税负增加问题向国家财税部门提出实行简易征收办法的建议,但最后政策还是要由国家来定。(王骏插语,江苏省财政厅的同志确实有简易征收的想法。媒体报道有误,官方应该尽早出来解释,不要等到其他媒体后续采访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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