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深圳4月9日电,深圳市地税局第四稽查局依法对深圳市某酒店作出追缴税款、罚款、滞纳金共计309万元的处理决定。
该酒店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主要经营旅业、中西餐、卡拉ok歌舞厅及桑拿水疗。电脑系统显示该公司年度纳税额越来越少,2010年下半年仅申报缴纳少量娱乐业营业税。
由于该酒店没有任何账册,稽查人员便从相关数据入手,通过俱乐部财务收入日报表与前台收银月报表相符、与业务部门业绩统计表一致这一线索,基本确认了俱乐部的收入情况。然而,酒店法人十分不配合,手机始终打不通,偶尔打通了,却总是推说在出差。一个多月过去了,酒店始终不与稽查人员联系,也不认可检查结果。
对此,税务人员依法发出了《税务事项通知书》和《询问通知书》,但酒店法人仍然不当一回事。无奈之下,稽查人员通过酒店房东,在当地村委的帮助下,几经周折终于联系上了酒店法人,但该法人匆匆露了个面之后,直到案件结案,再也联系不上。
为了突破法人的“零口供”,稽查人员对俱乐部负责人、俱乐部财务人员和酒店会计分别做了询问笔录。稽查人员对以个人名义的刷卡账户进行了调查,发现银行账户与前台刷卡记录相符。各方调查情况证实:调账取得的统计表是俱乐部的真实收入状况。在强大的事实面前及当地村委的帮助下,该酒店法人最终在《核对意见书》上签名进行了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