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4〕173号
房地产财税网提示: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本文件自2022年7月1日起废止。
上海、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为支持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从2003年1月1日起,继续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