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4〕411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中国电子产业工程公司进行了重组,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集中了上海华虹等11家子公司的资产,将其注入到中国电子产业工程公司,以提升其核心竞争力。对中国电子产业工程公司在重组过程中涉及的资金账簿、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以及尚未履行完的合同变更合同主体后的印花税,请你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的有关规定办理征免税事宜。(有关11家子公司的名单附后)
  附件: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划转中国电子产业工程公司企业名单
                                            二〇〇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划转中国电子产业工程公司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省市
  1   中电赛龙通信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
  2   中电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  
  3   厦新电子有限公司福建省          厦门市
  4   珠海南方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省珠海市
  5   上海浦东软件园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
  6   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
  7   中国计算机软件与技术服务总公司      北京市
  8   中国华大集成电路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原中国华大集成电北京市路设计中心)
  9   中国教育电子公司             北京市
  10  中电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
  11  深圳桑菲消费通信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