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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海关查获利用企业特殊关系逃税大案

2010-06-02 文章来源:佚名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满洲里海关近日通过缜密侦查,查获某企业企图利用与另一企业特殊关系影响进口货物成交价格逃税案件,成功补税800余万元。
  这是一起特殊关系影响成交价格的典型案例。2010年5月24日,某企业向满洲里海关提交进口锌精矿合同备案申请。经办关员在审核其合同时,发现该公司与外方公司在合同中约定的锌精矿的加工费用为255美元/吨,远远高于同期其他企业进口锌精矿加工费水平。因商品的最终成交价格是商品基础价格减掉加工费用所得,所以加工费用越高,商品成交价格越低,企业缴纳的税款越低。经过深入调查了解,满洲里海关得知锌精矿的国外供应商是该企业与国外企业合资成立的子公司,该公司占有51%的股份。此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中第十六条规定的买卖双方存在特殊关系的条件。据此,满洲里海关根据相关规定启动了价格质疑程序,要求企业提供其申报的价格未受买卖双方特殊关系影响的证据。在规定时限内,企业未能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其加工费用的合理性。同时,企业解释为,由于国外供应商是其控股公司,因此在加工费用方面给予了一定的价格优惠。满洲里海关最终认定其进口锌精矿的成交价格受到了特殊关系的影响,不接受企业申报的价格,根据《审价办法》的相关规定,另行估价,涉及补征税款859万元。
  近年,随着国内资源需求量的增加,国内资源已不能完全满足生产的需求,为获得稳定的矿砂来源,提高自身在国际价格谈判中的地位,中国企业纷纷着手在境外投资铁矿,实施“走出去”战略,进行矿山参股开发,并从参股矿山公司直接进口矿砂,形成稳定的海外资源供应渠道,其特殊经济关系对于矿砂价格的影响也越来越明显。因此海关审价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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