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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2006-05-03 文章来源:佚名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6年4月28日起上调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58%提高到5.85%。其他各档次贷款利率也相应调整。金融机构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本次上调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进一步发挥经济手段在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各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利率政策,进一步加强对利率的监测、分析和管理,确保此次利率调整顺利实施。

人民币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

    目

调整前利率

调整后利率

  款

 

 

其中:6个月

5.22

5.40

          1  年

5.58

5.85

          1-3年(含)

5.76

6.03

          3-5年(含)

5.85

6.12

          5年以上

6.12

6.39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上调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答记者问

问:本次上调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本次上调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主要内容是:一年期贷款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5.58%上调到5.85%,其他各档次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贷款利率的浮动办法保持不变。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再贷款基准利率、再贴现利率、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利率均保持不变。

上述政策自2006年4月28日起实施。

问:选择当前时机上调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一季度,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总体形势良好。但当前经济运行中的一些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是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货币供应量偏高,信贷投放偏快,需要给予高度关注。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巩固宏观调控的成果,保持信贷和投资的合理增长,为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供稳定的货币金融环境,报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决定上调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上调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有利于抑制过度投资,协调投资与消费的关系,引导资产的合理定价;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有利于增强金融体系防范风险的能力,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问:为什么没有同时上调存款基准利率?

答:此次利率调整不涉及存款基准利率,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目前消费物价指数较低,现行存款利率水平相对比较合适;二是有利于引导储蓄存款合理增长,鼓励消费及扩大内需,改善投资和消费的比例关系;三是有利于发展多种投资工具,拓宽居民投资渠道,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问:上调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对居民有何影响?

答:上调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居民贷款的利息支出,主要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利息支出会有所增加,但总体看影响有限。一是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上调幅度有限,以一笔10万元20年期等额本息还款的住房贷款为例,利率调整后贷款客户的每月利息支出仅增加约16元;二是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利率浮动政策不变,对于那些资信记录良好、符合相应政策的购房者来说,可以在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获得优惠,如果执行贷款利率下限(基准利率的0.9倍),实际上调幅度仅为0.243个百分点,同样的10万元20年期住房贷款,其利息支出每月仅增加约14元;三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只上调了0.18个百分点,调整幅度小于商业性贷款利率,继续体现政策优惠。

相对于一般性贷款而言,个人住房贷款期限较长,通常为5-30年,期间可能会经历几个经济景气循环周期。经济周期有起有落,利率水平也是有升有降,并不能因为利率的一次升降来判断利息负担的轻重。居民如果选择固定利率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将不受影响,今后人民银行还将鼓励商业银行推出更多种类的住房按揭产品,以利于防范利率风险。同时,提高贷款基准利率有利于稳定住房价格,从根本上保护购房者的利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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