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将《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和《全国纳税服务规范(2.2版)》全面落实到位,确保全省金税三期优化版平稳顺畅运行,湖南省国税局组织人员比对两规范的业务差异,统一相关执行标准,建立两规范协同维护机制,以解决现阶段实际工作中两规范存在差异无法处理的问题,指导金税三期优化版上线后的税收具体工作。
认真比对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的业务差异。该局从业务描述、报送资料、办理规范、表单式样等几个方面,将《全国纳税服务规范(2.2版)》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的对应业务进行了认真比对,累计比对业务592项,比对出业务差异181项,其中:业务内容差异共143项,表单式样差异共38项。同时,针对两个规范与前台有关的597项业务事项的即办情况进行了梳理,共确认前台即办业务事项387项,流转办理业务事项210项,并提交金税三期业务组据此进行金税三期优化版系统初始化相应设置。
初步统一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的执行标准。为有效处理两个规范之间的业务差异问题,该局积极安排相关业务处室派员开展相关工作,经多名业务骨干现场开展业务执行标准确认工作,现已将135项业务差异初步统一了执行标准,其他46项业务差异有待相关业务处室进一步研究确认后再统一执行标准。
有效建立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的协同维护机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纳税服务规范(2.2版)》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确保全省税收工作平稳高效开展,该局联合纳税服务处建立起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的协同维护机制,待此次业务差异执行标准正式统一后,便将其确定为全省税收服务和管理的基本规范,今后由纳税服务处牵头负责维护纳税服务规范,以及税收征管规范中与之相同的业务事项规范内容及表单,征管科技发展处牵头维护税收征管规范时,对与纳税服务规范中相同的业务事项规范内容及表单,则以纳税服务规范的维护结果为准,切实做到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在我省实施无差异,在基层执行无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