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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税取消是适应市场阶段性变化要求

2012-11-23 文章来源:贾康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国务院宣布从明年1月1日起取消投资税消息一出,各方关注。投资税是指对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刻征的税,这个税种从1991年正式实施,2000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一直延续至今。如何评价投资税,国金中心专家、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作出解读。
  贾康:投资税就是投资方向调节税,但不能因为现阶段的趋向,就对当时推出投资方向税全面否定。之前它是通过经济手段适当遏制投资饥渴,适当冲抵投资膨胀作用,当时税收还是积极作用为主。2000年暂停征收,就已经没有这个税了。
  投资税最开始征收的主要意图是要通过投资方向的区别对待,调节抑制不利于结构优化的冲动,体现了防范投资膨胀的特点。到后来亚洲金融危机冲击之后,在实施扩张性积极财政政策的过程中,我们感觉有必要停征税收,因为那时候对于投资整体是要鼓励的。当时叫做暂停征收后就再也没有议论过什么时候恢复,而现在条件成熟了,就可以把这个税从税制里取消了。
  据我们了解,国际也没有听说过类似可比的案例,拥有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也根本不用作这种税率考虑。
  十八大报告提出一个方向,提出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这也是十八大要求的组成部分,但是税种停征和取消最主要还是适应阶段的变化,对于投资活动更多的要考虑鼓励,而且投资结构更多靠市场机制决定,同时也就体现了减税制,隐含着促进公平竞争的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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