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2016年12月,财政部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三十五号、第三十六号、第三十七号。其中,第三十五号和第三十七号公告分别对财政部组织专员办检查的企业、金融机构和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处理结果进行了逐户公告,第三十六号公告对各地方财政部门检查企事业单位、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处理情况进行了逐省公告。
此次检查是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赋予法定监督检查职责开展的。检查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宏观调控重点,着力促进资本市场和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对粮食、电子信息、节能环保、金融等重点行业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联合联动检查。此次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各单位执行财税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规范情况,并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严肃财经纪律等作为检查重点,取得了显著成效。
检查表明,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不断提升,企业财务会计工作规范化程度逐步提高,其中: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程度进一步提高,激励约束机制更加健全,较好地发挥了审计鉴证作用;国有企业进一步加强了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和信息披露进一步规范,较好地执行了会计准则制度和国家财税政策;金融企业较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宏观政策和财会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较为规范,风险防控较为稳健。整体来看,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公允性和透明度进一步提升,会计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但检查也发现,仍有部分单位暴露出财税法规政策执行不到位、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管理薄弱、内部控制不健全甚至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部分金融机构在税收缴纳、风险分类、拨备计提、呆账核销、内部控制、财经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在集中审理、专家论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并听取被检查单位意见基础上,依法依规依程序下达了处理处罚决定,责令被检查单位调整会计账务、补缴相关税款、上缴财政资金,并采取罚款、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等方式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同时,财政部坚持寓服务于监督的理念,通过约谈、通报、出具管理建议等多种形式督促被查单位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今后,财政部将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坚持依法、统一监管,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广随机抽查机制,建立完善诚信档案制度,切实维护统一、透明、公允的会计秩序,促使市场主体自觉守法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附: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三十五号)
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三十六号)
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三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三十五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深入贯彻“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会计监督职责,2015年统一组织全国35个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以下统称专员办),对25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和47户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民营及外资企业等单位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检查共发现各类违规问题金额386亿元。一是以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为主线,组织专员办对立信、致同、中勤万信、北京永拓、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分所开展了联合检查,进一步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风险意识和质量控制水平;二是以强化企业会计监督检查为重点,组织专员办对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提高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三是以服务财政中心工作为特色,组织专员办对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新疆分公司、河北省粮食产业集团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财税政策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为进一步推进财税改革提供意见建议和基础资料。
检查表明,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不断提升,企业财务会计工作规范化程度逐步提高,其中: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程度进一步提高,激励约束机制更加健全,较好地发挥了审计鉴证作用;国有企业进一步加强了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和信息披露进一步规范,较好地执行了会计准则制度和国家财税政策。整体来看,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公允性和透明度进一步提升,会计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但检查也发现,部分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一是部分粮食企业存在会计核算不实、财税政策执行不到位等违规问题。其中: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新疆分公司收到中央储备粮保管费用补贴等各项财政补贴少计营业外收入1.18亿元,临储粮跨省移库费用亏损7087万元长期挂账未结转损益,存在账外资金113万元;河北省粮食产业集团虚构粮食购销业务,多计主营业务收入3.77亿元、少缴相关税费1816万元;安徽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虚增业务收入5622万元,违规开设员工个人账户购买理财产品7800万元。二是部分上市公司存在收入成本不实、滞缴少缴税款等违规问题。其中: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少抵消内部销售收入2.78亿元,以虚假发票虚列支出套取资金16万元;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不符合免税政策的政府补贴收入未缴纳企业所得税1623万元;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未据实申报,少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7809万元;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确认收入1269万元。三是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质量控制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审计项目存在专业判断不合理、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证据不充分等问题,个别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分所管理弱化、会计核算错误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及相关专员办在履行征求意见、集中审理、专家论证等工作程序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下达了处理处罚决定,责令被检查单位认真整改,调整会计账务,补缴相关税款,并对有关企业和责任人予以罚款等行政处罚。对存在执业质量问题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责令整改,对存在审计责任的相关注册会计师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财政部坚持寓服务于监督的理念,通过约谈、通报、移交移送、下发管理建议书等多种形式督促被查单位改进管理。相关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并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今后,财政部将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坚持依法、统一监管,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广随机抽查机制,建立完善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切实维护统一、透明、公允的会计秩序,促使市场主体自觉守法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财政部
2016年11月28日
附件:2015年会计监督检查处理处罚及整改落实情况
财政部联合检查处理处罚及整改落实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注册会计师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2015年财政部组织驻上海、大连、江苏、浙江、青岛、河南、重庆、广东省(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执业质量、会计核算、内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表明,立信组织机构设置较完整,总分所一体化程度较高,质量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未发现系统性重大缺陷。
但检查也发现,立信在执业质量、会计核算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执业质量方面。部分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获取审计证据不够充分。如对客户贸易收入确认事项,未充分关注交易的货物物权是否真正转移,未获取仓单等货物转移的充分证据。在客户主要产品停止销售和使用的情况下,未对该事项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进行评估。二是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方面。未充分关注部分审计客户的报表列示和信息披露错误。部分审计底稿编制和归档不规范,如部分项目未见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名,审计底稿的审定数和报表期末数不一致等。个别项目对未函证事项没有执行替代程序,在工作底稿中说明的理由不充分。三是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面。部分业务项目收入确认不规范,在主营业务成本中一次性列支租赁房屋的装修费,未按照租赁年限分5年进行摊销。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依法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立信及其分所已按照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全面落实整改要求。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注册会计师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2015年财政部组织驻北京、山西、厦门、广西、福建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的执业质量、会计核算、内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表明,致同在治理架构、专业技术、品牌管理、信息化整合等方面不断努力提高,质控体系未发现重大系统性缺陷。
但检查也发现,致同在执业质量、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实施审计程序不到位,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如个别项目对客户大额贸易收入,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未实施必要的进一步审计程序;对个别项目销售业务,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检查销售业务相关的合同及票据资料;未对个别客户不合规涉税事项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部分客户政府补助、无形资产、资产减值等相关会计核算未做出合理的职业判断。二是未对审计程序的执行实施有效控制。如个别项目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未实施实质性测试程序,未抽取充分、适当的样本量;部分项目未对函证实施有效控制,未执行相关替代审计程序等;未充分关注报表列示和信息披露,存在关联交易定价政策披露与实际执行情况不符、重分类错误、对外担保等应披露而未披露等事项。三是审计底稿编制和归档存在瑕疵。部分审计工作底稿签字人员、签字日期不规范,填制要素不全、归档不及时。四是财务会计方面。存在收入确认不规范,部分费用列支缺乏依据,为不属于事务所工作人员及项目协作外聘人员承担费用等。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和整改通知书。致同及其分所已按照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全面落实整改要求。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注册会计师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2015年财政部组织驻湖北、深圳、安徽省(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的执业质量、内部管理、会计核算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中勤万信在执业质量、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执业质量方面。部分项目未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存在职业判断错误,如对审计客户的购销业务,未对交易的业务实质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态度,认可了企业的账务处理;部分项目实施审计程序不到位,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如对审计客户年底未获取完工进度确认单而确认收入事项,未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确认工程进度;部分项目未充分关注报表列示和信息披露错误。二是质量控制方面。部分项目未对审计程序的设计和执行实施有效控制,如没有对未执行银行函证的原因进行说明;部分审计工作底稿中未见注册会计师与公司治理层沟通的相关记录;部分项目审计底稿编制和归档存在瑕疵,签字存在代签现象,底稿不完整、内容与事实不符。三是内部管理方面。未对全所会计核算、资金使用、业务收支和收益分配进行统一管理,而是由分所单独进行财务核算和利润分配。四是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部分分所对成本费用缺乏应有控制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依法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中勤万信及其分所已按照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全面落实整改要求。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注册会计师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2015年财政部组织驻黑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永拓)的执业质量、会计核算、内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北京永拓在执业质量、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执业质量方面。部分项目未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和职业怀疑,如未对客户的长期投资可收回金额计算的合理性进行判断,未对减值准备计提方法提出质疑;对审计客户资产转让未缴纳相关税费事项,未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部分项目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如对审计客户使用错误的税率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事项,未取得税务核准文件等进一步审计证据;对审计客户通过关联交易少计收入利润、少缴税金事项,未对该关联交易的经济实质及税务影响作出正确判断;部分项目未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如对审计客户的部分银行账户未执行函证程序,未对存货实施监盘程序等。二是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方面。部分项目未编制风险评估结果汇总表、未编制现金流量表审计工作底稿。部分质量复核资料未见相关责任人签字。三是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列支劳保用品但未附购买货物清单、收取现金未按规定存入银行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依法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北京永拓已按照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全面落实整改要求。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注册会计师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2015年财政部组织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的执业质量、会计核算、内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中兴财光华在执业质量、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执业质量方面。部分项目未识别财务报表错报,如对客户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重分类错误的事项,已关注但未提醒更正;部分项目审计程序不到位,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如个别项目未对客户预计总成本是否正确实施审计并形成记录;个别项目未合理确定财务报表层面的重要性水平;部分项目质量复核不到位,部分审计工作底稿未归入档案而是由个人保存。二是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方面。未统一管理临时聘用人员,未执行统一的工资标准等;未对全所会计核算进行统一管理;有关质量控制复核的制度不统一;实行特殊普通合伙转制后,原有限责任公司未注销,部分项目以特殊普通合伙名义出具报告而审计收入计入有限公司。三是会计信息质量方面。部分费用列支无依据、无合同;部分事项以不合规发票列支费用;存在部分金额较大的费用以现金形式支付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依法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中兴财光华已按照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全面落实整改要求。
各专员办检查处理处罚及整改落实情况
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少计资产562万元,多计负债1198万元,少计所有者权益1760万元,多计收入3514万元,少计成本费用1576万元,多计利润总额5090万元等违规问题。其中:在财务费用列支长期借款利息未予资本化,少计在建工程848万元;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未正确核算应结转的递延收益,少计递延收益408万元,少计营业外收入2059万元,多计以前年度损益2467万元。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调整会计账务。
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河北省粮食产业集团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多计营业收入4.36亿元、多计成本及期间费用4.62亿元、少计利润总额2441万元等违规问题,少缴相关税费1817万元。其中:通过虚构购销业务的方式,多计主营业务收入3.77亿元、多计主营业务成本3.65亿元。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将有关问题移交河北省相关部门处理。河北省粮食产业集团已按照要求上缴了罚款,并认真进行整改。
财政部驻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龙源内蒙古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多计负债36万元,多计收入77万元,多计利润总额71万元等违规问题。其中:未按竣工决算对暂估入账的固定资产原值进行调整,少计固定资产262万元。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龙源内蒙古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正按要求进行整改。
财政部驻山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1.财政部驻山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延伸核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抵消不充分,导致多计资产、负债4.91亿元。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山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2.财政部驻山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延伸核查。
核查发现,该公司贸易收入存在以单据流转为主、无实际出库和入库手续、以票据相互背书为主结算、同一天完成银行承兑汇票收付款等问题。此外,该公司存在多计资产640万元、多计所有者权益727万元,多计利润666万元等违规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山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并将有关问题移交山西省政府处理。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正按要求进行整改。
财政部驻辽宁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辽宁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多计资产1200万元、少计费用381万元等违规问题。其中:按合同付款、但发票与付款单位不符,导致本期多计资产;未按国家相关标准缴纳水资源费。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辽宁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正按要求进行整改。
财政部驻大连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大连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东软集团(大连)有限公司2014年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多计收入221万元,多计成本费用129万元,多计利润91万元等违规问题。其中:跨期项目多计收入245万元;提前开具业务发票1251万元。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大连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东软集团(大连)有限公司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调整会计账务,补缴相关税款。
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1.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少计资产220万元,少计收入579万元,少计利润577万元等违规问题。其中:部分产品销售延迟确认收入,少确认主营业务收入661万元。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调整会计账务。
2.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分所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所对部分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附注披露不准确、不充分事项,未提请企业进行补充或更正;部分项目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业务工作底稿归档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分所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财政部驻黑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1.财政部驻黑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黑龙江龙凤玉米开发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虚假转让两子公司股权1400万元,截至检查日,上述两子公司仍由该公司控制,但未按规定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处置废旧物资收入应交未交增值税、营业税金及附加186万元等。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黑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黑龙江龙凤玉米有限公司已按要求进行整改,调整会计账务,补缴相关税款。
2.财政部驻黑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2013-2014年应收未收关联方资金占用费1.97亿元;所属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营销有限公司购进产品价格不公允,导致多计成本1017万元,少缴企业所得税252万元等。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黑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已按要求进行整改,调整会计账务,补缴相关税款。
3.财政部驻黑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租入房屋装修费用2014年末摊余价值6733万元,会计政策规定摊销年限与实际租赁期限存在差异,未做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所属三河市福成都市食品有限公司出售房产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及土地未缴纳有关税费。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黑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正按要求进行整改。
财政部驻上海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上海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2014年存在多计资产2295元等违规问题。其中:未对已进入破产重整阶段、存在明显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上海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正按要求进行整改。
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提前确认收入1269万元、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费用支出等违规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对公司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调整会计账务,补缴税款并上缴罚款。
财政部驻宁波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宁波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多计收入5478万元、多计负债1789万元等违规问题。其中:2014年期末虚开发票套取费用53万元;提前确认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393万元、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84万元。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宁波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调整会计账务,补缴相关税款。
财政部驻安徽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安徽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安徽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多计资产1029万元、多计负债1529万元、多计收入5622万元,多计成本5590万元等违规问题。其中:粮食集团本级虚增收入5622万元;安徽机械化粮库违规开设员工个人账户购买理财产品7800万元。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安徽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并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安徽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按要求进行整改,调整会计账务,上缴罚款并补缴相关税款。
财政部驻福建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福建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多计成本费用830万元,少计利润866万元等违规问题。其中:列支跨期费用507万元;未据实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少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7809万元。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福建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调整会计账务,规范纳税申报缴纳事项。
财政部驻厦门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厦门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少计资产687万元,多计负债977万元,少计净利润625万元、少缴纳税款1623万元等违规问题。其中:无需支付款项872万元长期挂账,部分不符合免税政策的政府补贴收入未缴纳企业所得税1623万元。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厦门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调整会计账务,补缴相关税款。
财政部驻江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江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少计收入500万元、少列成本费用272万元等违规问题。其中:合并会计报表少抵消内部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2.78亿元,以虚假发票报账16万元。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江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调整会计账务,上缴罚款并补缴相关税款。
财政部驻山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1.财政部驻山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多计资产74万元,少计成本费用72万元等违规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山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调整会计账务。
2.财政部驻山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济南分所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所部分审计项目审计程序不到位,审计证据不充分;会计报表汇总范围不准确,部分收入确认不及时;个别内部制度执行不到位,少数业务约定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山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济南分所正按要求进行整改。
财政部驻青岛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1.财政部驻青岛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多计资产385万元,少计收入500万元,少计成本354万元等违规问题。其中:已竣工验收工程未及时结转收入567万元;发放员工2014年节能奖金5万元、排污费奖金172万元,未扣缴个人所得税。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青岛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调整会计账务,补缴相关税款。
2.财政部驻青岛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少计资产3568万元,少计负债3568万元等违规问题。其中:该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的世园会再生水净化厂项目在预付账款科目挂账3450万元,未按规定结转固定资产。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青岛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调整会计账务。
财政部驻河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1、财政部驻河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20万元,少缴土地使用税41万元等违规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河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在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财政部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少计收入5222万元、少计成本 3005万元、少计营业外收入302万元等违规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调整会计账务,补缴相关税款。
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2014年度存在多计资产199万元,少计收入118万元,多计成本费用128万元等违规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调整会计账务,补缴相关税款。
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少计资产2086万元,少计收入1.38亿元等违规问题。其中:所属上海韵洪广告公司2014年少确认收入2383万元,湖南有线长沙网络有限公司提前确认有线频道落地入网费1516万元,发放的各项补贴、提成及年终奖未正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正按要求进行整改。
财政部驻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多计所有者权益1.74亿元等违规问题。其中:少计以前年度坏账准备1.74亿元,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奖金797万元。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调整会计账务。
财政部驻海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1.财政部驻海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天涯社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多计资产174万元,多计利润272万元等违规问题。其中:未按公允价值确认商誉1640万元,且股权收购时点确认错误;研发费支出中包括人工成本739万元,资本化依据不充分;擅自变更中央财政支持项目内容,涉及中央财政资金1200万元,且部分项目支出不实。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海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天涯社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按要求进行整改。
2.财政部驻海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所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未对个别企业会计错报予以指出;部分事项审计程序缺失、审计证据不充分;未严格执行一体化管理要求;违规多计收入及成本;未申报缴纳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等。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海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和整改通知书。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已进行整改,涉税问题正按要求整改。
财政部驻重庆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重庆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少计资产248万元,多计负债147万元,少计所有者权益395万元,多计成本248万元,少计利润总额277万元等违规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重庆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并将有关问题移交重庆市政府处理。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调整会计账务,补缴相关税款。
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1、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少计收入301万元,少计成本费用446万元,多计利润145万元等违规问题。其中:该公司年终奖未按实际发生的会计期间确认,2014年少计提成本费用115万元,2015年多计提成本费用756万元。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调整会计账务。
2. 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所存在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等执业质量问题;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员工工资及福利费206万元。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和整改通知书。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财政部驻贵州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贵州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多计资产500万元,多计成本185万元等违规问题。其中:将不属于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支出72万元申报加计扣除;代卖房单位缴纳营业税等各项税费500万元;已取得产权证办公用房5954万元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贵州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调整会计账务,补缴相关税款。
财政部驻云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1.财政部驻云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国电云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少计资产1157万元等违规问题。其中:少计无形资产1084万元;向职工发放奖励、话费充值卡、手续费收入26万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云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国电云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调整会计账务,补缴相关税款。
2. 财政部驻云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所存在部分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证据不充分、使用不合规凭证列支差旅费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云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财政部驻陕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陕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少计资产1.75亿元,少计负债1495万元,少计成本费用841万元等违规问题。其中:未在应收账款科目列示到期未托收应收票据1.75亿元;运杂费成本跨期核算,导致少计销售费用1000万元。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陕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正按要求进行整改,调整会计账务,并补缴相关税款。
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1.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少计资产1830万元,少计负债1894万元,多计收入393万元,多计成本费用668万元,少计利润总额275万元。其中:下属子公司2013年售收入458万元跨期计入2014年;合并会计报表应收、应付账款相抵不充分,虚增资产、负债1250万元。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调整会计账务,补缴相关税款。
2. 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西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甘肃分所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所对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合并会计报表审计中,部分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发现企业所属子公司关联方交易抵消不充分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西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甘肃分所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财政部驻青海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1.财政部驻青海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海分所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所部分审计项目审计程序不到位、审计证据不充分;部分审计项目未对审计程序的执行实施有效控制,部分审计底稿编制存在瑕疵;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青海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海分所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2.财政部驻青海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亚洲硅业(青海)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少计收入14万元,多计成本10万元等违规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青海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亚洲硅业(青海)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财政部驻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1. 财政部驻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银川新华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少计资产141万元等违规问题。其中:期末未对未达账项进行调整,少计货币资金141万元;对期末审计调整事项仅调整报表未调整账务,涉及金额2693万元。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银川新华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已按要求进行整改,调整账务,补缴相关税金。
2.财政部驻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川分所进行了检查。
检查表发现,该所存在部分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部分审计底稿编制不规范,少计收入、部分差旅费不实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川分所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财政部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新疆分公司及8家所属辖区直属单位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多计资产5767万元,多计负债1.27亿元,少计所有者权益6957万元等违规问题。其中:历年收到中央储备粮保管费用补贴等各项财政补贴少计营业外收入1.18亿元;2011-2012年临储粮跨省移库费用亏损7087万元在其他应收款挂账,未结转损益;存在账外资金113万元。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对所属中央储备粮塔城直属库单位及3名相关责任人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新疆分公司正在按照要求积极进行整改,调整会计账务,缴纳相应罚款。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1.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对西藏自治区粮食局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西藏自治区粮食局存在会计核算不实等违规问题金额2.96亿元。其中:科目使用或登记账簿错误,涉及金额3000万元;账表数据不一致,涉及金额1.42亿元;部分预算经费未按规定使用,涉及金额134万元;虚列支出、虚减财政结转结余,涉及金额48万元;未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涉及金额7883万元;未经审批出借资金,未经审批核销应收款项,涉及金额3562万元。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西藏自治区粮食局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调整会计账务。
2.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对西藏金谷粮食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西藏金谷粮食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会计核算不实等违规金额1.65亿元。其中:编制年末汇总报表时集团内的内部交易未进行抵消,涉及金额8459万元;部分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等期间费用列支不符合相关规定,涉及金额700万元;未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记账,涉及金额1531万元;违规截留自治区储备粮贷款贴息,涉及金额35万元。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西藏金谷粮食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调整会计账务,补缴相关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三十六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会计监督职责,2015年统一组织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各地财政部门共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18534户、会计师事务所1108户,发现各类违规问题涉及金额685.81亿元。(财政部组织全国专员办开展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另行发布)
各地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围绕国家宏观调控和财税体制改革重点,以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选择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财政资金投入的重点领域和行业开展检查:一是强化对积极财政政策重点扶持的节能环保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财政扶持政策落实到位。二是为支持农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选取农业、粮食相关行业开展检查。三是结合“营改增”试点,开展对广播影视服务行业的检查,并关注财政对文化产业的投入绩效。四是围绕构建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结合部门预决算审核和绩效评价,选择地方高校、科研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检查。五是围绕完善会计监督机制,继续开展对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六是选择相关行业范围内的地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开展检查,并加大对中小企业会计信息的检查力度。此外,为全面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各地有针对性地选择社会团体、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开展检查。各地财政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厉行勤俭节约、控制三公经费等作为检查内容,继续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
检查结果表明,多数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较为规范,较好地执行了《会计法》和会计准则等相关制度,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提升;多数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较好地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和执业准则,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不断加强,执业质量逐步提升,较好地发挥了审计鉴证作用。但检查也发现,仍有部分单位执行《会计法》和相关制度不到位、会计核算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较为薄弱、质量控制存在缺陷、执业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地财政部门依法作出了处理处罚,责令被检查单位认真整改,追缴财政资金、补缴税款、没收违法所得,并对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了罚款;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经营业务、撤销等行政处罚,对相关注册会计师予以警告、暂停执业等行政处罚。
财政部
2016年11月28日
附件:2015年度各地财政厅(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
北京市财政局
2015年,北京市各级财政部门组织295人次,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共计219户。检查行业涉及粮食、广播影视等。
全市共检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172户,查出违规、违纪问题金额38253.66万元,处理处罚16户,追缴财政资金2159.89万元,对11户单位处以罚款9.6万元,移送相关部门5户,涉及金额95.32万元
全市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47家。共计对5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处理处罚,其中:对2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理处罚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将检查结果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
天津市财政局
2015年,天津市各级财政部门组织109人次,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共计105户。检查行业涉及广播影视、文化宣传等。
全市共检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101户,查出违规、违纪问题金额45993.13万元,处理处罚9户,补缴税款454.69万元,追缴财政资金5962.38万元,移送相关部门1户,涉及金额2633.95万元。
全市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4家。
处理处罚结束后,检查结果将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
河北省财政厅
2015年,河北省各级财政部门组织918人次,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共计1540户。检查行业涉及广播影视、高校和科研院所等。
全省共检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1480户,查出违规、违纪问题金额 62818.89万元,处理处罚94户,补缴税款8.42万元,追缴财政资金2048.62万元,对63户单位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97.17万元,移送相关部门6户,涉及金额127.17万元。
全省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60家,已对9家会计师事务所下达了监管关注函,对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理处罚工作正在进行中。
处理处罚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将检查结果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
山西省财政厅
2015年,我省组织741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共计672户。检查行业涉及广播影视、节能环保、粮食等。
全省共检查企事业单位612户,查出违规、违纪资金59.54亿元,处理处罚企事业单位327户,补缴税款226.77万元,追缴财政资金407.26万元,对156户单位处以没收及罚款153.06万元, 移送相关部门3户,涉及金额87.45万元。
全省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60家。共对15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处理处罚,其中,对5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对11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各级财政部门在处理处罚结束后,共对440户单位检查结果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组织534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共计590户。检查行业涉及广播影视服务行业、节能环保企事业单位、农业粮食相关行业、行政事业单位、地方高校、会计师事务所等。
全区共检查企事业单位579户,查出违规、违纪资金201646.87万元,处理处罚企事业单位240户,补缴税款31.43万元,追缴财政资金2228.01万元,对49户单位处以没收及罚款 42.01万元,移送相关部门2户。
全区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 11家。共计对 8 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处理处罚,其中:对8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其经营业务或撤销等行政处罚。
处理处罚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将检查结果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告。
辽宁省财政厅
2015年,辽宁省财政厅组织330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共计398户。检查行业涉及广播影视服务、农业粮食等。
全省共检查企事业单位366户,查出违规、违纪资金26322万元,处理处罚企事业单位94户,补缴税款534.61万元,追缴财政资金896万元,对17户单位处以罚款8.1万元,移送相关部门1户,涉及金额1171万元。
全省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32家。省财政厅共计对2家会计师事务所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对4名注册会计师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各级财政部门在处理处罚结束后,共对144户检查结果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告。
大连市财政局
2015年,大连市各级财政部门组织131人,检查企事业单位共计211户。检查行业涉及医疗、体育以及财政资金投入的重点领域等。
全市共检查企事业单位211户,查出违规资金9194.88万元,处理处罚企事业单位48户,补缴税款540.72万元,追缴财政资金812.08万元,对6户单位处以罚款8.5万元。
处理处罚结束后,大连市财政局将市本级检查结果在网站、期刊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告。
吉林省财政厅
2015年,吉林省各级财政部门组织359人次,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共计526户。检查行业涉及教育、医疗卫生、广播影视等。
全省共检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496户。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金额16527.79万元。处理处罚201户,补缴税款0.79万元,追缴财政资金1289.43万元,对81户处以罚款49.94万元。
全省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30家。共计对16家会计师事务所和34名注册会计师给予了行政处理。
处理处罚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将检查结果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告。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15年,黑龙江省各级财政部门组织443人次,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共计605户。检查行业涉及广播影视、节能环保行业、科研院所等。
全省共检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541 户,查出违规、违纪资金54541.75万元,处理处罚161 户,补缴税款224.08万元,追缴财政资金591.38 万元,对62 户单位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150.33万元。
全省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64 家。共计对21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处理处罚,其中:对8 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警告、暂停其经营业务等行政处罚。共对16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警告、暂停执业等行政处罚。
处理处罚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将检查结果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
2015年,上海市各级财政部门组织299人次,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共计232 户。检查行业涉及节能环保等。
全市共检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216户,查出违规、违纪资金125975.06万元,处理处罚24户,补缴税款69.1 万元,追缴财政资金384.58万元,对9户单位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5.3万元。
全市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 16 家。共计对8加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处理处罚,其中:对7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警告,1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暂停其经营业务的行政处罚;共对9名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处理处罚,其中:对8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警告、1名注册会计师予以暂停执业的行政处罚。
各级财政部门在处理处罚结束后,共对66户单位检查结果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告。
江苏省财政厅
2015年,江苏省各级财政部门组织882人次,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共计878户。检查行业涉及节能环保等。
全省共检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777户,查出违规、违纪资金57336.57万元,处理处罚157户,补缴税款595.47万元,追缴财政资金2556.93万元,对11户单位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27.02万元,移送相关部门 5户,涉及金额 27.28万元。
全省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101家。对5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理处罚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将检查结果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告。
浙江省财政厅
2015年,浙江省各级财政部门组织868人次,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共计707户。检查行业涉及节能环保、教育、体育、科技事业等。
全省共检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630户,查出违规、违纪资金261973.35万元,处理处罚293户,补缴税款413.29万元,追缴财政资金2479.08万元,对16户单位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15.3万元,移送相关部门6户,涉及金额5557.51万元。
全省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77家。对1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暂停其经营业务的行政处罚;对3名注册会计师予以暂停执业的行政处罚。
处理处罚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将检查结果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告。
宁波市财政局
2015年,宁波市各级财政部门组织53人次,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共计57户。检查行业涉及节能环保和行政事业单位等。查出违规、违纪问题金额1850.77万元,处理处罚21户,补缴税款4.02万元,追缴财政资金353.41万元。
处理处罚结束后,检查结果将在网站、报纸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
安徽省财政厅
2015年,安徽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组织738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共计575户。检查行业涉及节能环保企业、社会团体、行政事业单位等。
全省各级财政监督机构共检查企事业单位549户,查出违规、违纪资金131,851.77万元,处理处罚企事业单位 106户,补缴税款642.25万元,追缴财政资金 2,833.93万元,对18户单位处以罚款42.8万元,移送相关部门 3户,涉及金额 173万元,对2名责任人处以罚款2万元。
全省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26家。共对13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处理处罚,其中:对1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共对5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理处罚结束后,共对290户单位检查结果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告。
福建省财政厅
2015年,福建省各级财政部门组织634人次,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共计464户。检查行业涉及文化、节能环保等。
全省共检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436户,查出违规、违纪资金59995.55万元,处理处罚218户,补缴税款18.89万元,追缴财政资金9007.21万元,对28户单位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20.29万元,移送相关部门4户。
全省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28家。共计对2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撤销的行政处罚。共对7名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处理处罚,其中:对6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警告、1名注册会计师予以暂停执业的行政处罚。
处理处罚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将检查结果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告。
厦门市财政局
2015年,厦门市各级财政部门组织105人次,检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107户。检查行业涉及环保、农业、传媒等。查出违规、违纪问题金额352.06万元,处理处罚15户,追缴财政资金89.84万元。
处理处罚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将检查结果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告。
江西省财政厅
2015年,江西省各级财政部门组织687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共计1299户。检查行业涉及媒体出版和采矿能源等。
全省共检查企事业单位1294户,查出违规、违纪资金141280.73万元,处理处罚企事业单位658户,补缴税款598.94万元,追缴财政资金2473.39万元。
全省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5家。
处理处罚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将检查结果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告。
山东省财政厅
2015年,山东省财政厅组织 1154 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共计 1020 户。检查行业涉及节能环保、广播影视、住房公积金等。
全省共检查企事业单位934户,查出违规、违纪资金
2011788万元,处理处罚企事业单位736户,补缴税款25941.38万元,追缴财政资金42521.59万元,对102户单位处以没收及罚款51.77万元,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32 户,涉及金额19290.11万元。
全省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86家。共对28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处理处罚,其中:对4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警告、没收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对24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行政处理;共对10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理处罚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将检查结果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告。
青岛市财政局
2015年,青岛市各级财政部门组织77人次,检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共计122户。检查行业涉及粮食和地方金融企业等。查出违规、违纪问题金额51419.16万元,处理处罚26户,补缴税款277.22万元,追缴财政资金669.36万元。
处理处罚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将检查结果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告。
河南省财政厅
2015年,河南省各级财政部门共组织1191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共计982户。检查行业涉及节能环保、广播影视服务、农业粮食行业等。
全省共检查企事业单位951户,查出违规、违纪资金402,784.49万元,处理处罚企事业单位237户,补缴税款317.88万元,追缴财政资金4516.25万元,对115户单位处以没收及罚款160.01万元。
全省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31家。共计对21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处理处罚,其中:对11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暂停其经营业务等行政处罚;共对20名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处理处罚,其中:对10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警告、 10名注册会计师予以暂停执业。
各级财政部门在处理处罚结束后,共对337户单位检查结果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告。
湖北省财政厅
2015年,湖北省各级财政部门组织862人次,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会计师事务所共计563户。检查行业涉及节能环保、广播影视服务、农业粮食行业等。
全省共检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509户,查出违规、违纪问题金额303341.80万元,处理处罚272户,补缴税款1021.7万元,追缴财政资金2360.32万元。对79户单位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125.21万元。移送相关部门处理7户,涉及金额154.62万元。处理责任人4人,其中处理处罚责任人1人,移送其他部门处理3人。
全省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54家,处理处罚工作正在进行中。
处理处罚结束后,检查结果将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
湖南省财政厅
2015年,湖南省各级财政部门组织814人次,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共计444户。检查行业涉及医药、公共交通等。
全省共检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414户,查出违规、违纪问题金额48923.45万元,处理处罚158户,补缴税款173.59万元,追缴财政资金2420.06万元,对158户单位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287.8万元,移送相关部门处理7户,涉及金额177万元。
全省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30家,共计对4家会计师事务所给予警告等行政处罚。
处理处罚结束后,将检查结果在湖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广东省各级财政部门组织1538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共计1046户。检查行业涉及农业、粮食等。
全省共检查企事业单位941户,查出违规、违纪资金134151.13万元,处理处罚企事业单位110户,补缴税款268.84万元,追缴财政资金11404.725万元,对28户单位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58.91万元,移送相关部门4户,涉及金额151.37万元。
全省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105家,共计对4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处理处罚,其中:对3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共对2名注册会计师进行了行政处理。
各级财政部门在处理处罚结束后,共将422户单位的检查结果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告。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5年,深圳市各级财政部门组织91人,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共计103户。检查行业涉及节能环保、广播影视等。
全市共检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65户,查出违规、违纪资金16525.19万元,处理处罚39户,补缴税款372.28万元,追缴财政资金275.53万元,对1户单位处以罚款1.5万元,移送相关部门1户,涉及金额872.55万元。
全市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38家。共计对10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处理处罚,其中:对2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6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警告、暂停执业等行政处罚。
处理处罚结束后,检查结果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组织198人次,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共计149户。检查行业涉及广播影视、粮食等。
全区共检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139户,查出违规、违纪问题金额1096031.87万元,处理处罚59户,补缴税款563.9万元,追缴财政资金2823.48万元,对11户单位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12.06万元。
全区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10家。
处理处罚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将检查结果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告。
海南省财政厅
2015年,海南省各级财政部门共投入检查力量359人次,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共计533户。检查行业涉及农业、节能环保、教育、医疗、交通运输等。
全省共检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529户,查出违规违纪问题金额143181.26万元,处理处罚54户,其中:补缴税款36户、涉及金额3512.63万元,追缴财政资金12户、涉及金额590.43万元,处以罚款1户、涉及金额0.3万元,移送其他部门处理5户、涉及金额39.31万元、处理处罚责任人5人。
全省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4家,其中:对1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警告。
处理处罚结束后,检查结果将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告。
重庆市财政局
2015年,重庆市各级财政部门组织387人,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共计476户。检查行业涉及节能环保和教育等。
全市检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453户,查出违规违纪问题金额34581.87万元。处理处罚286户,补缴税款5284.69万元,追缴财政资金13379.46万元,对17户单位处以罚款20.7万元,移送其他部门处理54户,涉及金额1712.78万元;处理处罚责任人4人,其中移送其他部门处理1人。
全市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23家。处理处罚工作正在进行中。
处理处罚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将检查结果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告。
四川省财政厅
2015年,四川省各级财政部门组织1411人次,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共计764户。检查行业涉及教育和广播电视等。
全省共检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 712户,查出违规、违纪资金239643.69万元,处理处罚207户,补缴税款370.97万元,追缴财政资金7609.07万元,对90户单位及1名责任人处以罚款72.12万元,移送相关部门6户,涉及金额558.46万元。
全省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52家。对2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警告、暂停其经营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对18名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处罚,其中:对16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警告、2名注册会计师予以暂停执业的行政处罚。
处理处罚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将检查结果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告。
贵州省财政厅
2015年,贵州省财政厅组织842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共计571户。检查行业涉及广播影视服务行业、农业、粮食产业等。
全省共检查企事业单位561户,查出违规、违纪资金279343.71万元,处理处罚企事业单位90户,补缴税款11.03万元,追缴财政资金11114.91万元,对19户单位处以没收及罚款55.87万元,移送相关部门12户,涉及金额110.52万元,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人。
全省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10家。共计对4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处理处罚,其中:对2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共对3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各级财政部门在处理处罚结束后,共对396户单位检查结果在网站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告。
云南省财政厅
2015年,云南省各级财政部门组织1087人次,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626户。检查行业涉及节能环保、广播影视、农业粮食、地方高校和科研院所等。
全省共检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609户,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金额10331.92万元,处理处罚36户,补缴税款6.74万元,追缴财政资金1497.31万元,对1户单位处以罚款0.5万元。
全省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17家。
处理处罚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将检查结果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告。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15年,西藏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组织137人次,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312户。检查行业涉及文化、农牧、林业、科技、扶贫和水利等。查出违规问题金额共计4618.22万元,处理处罚2户,追缴财政资金4211.34万元。
处理处罚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将检查结果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告。
陕西省财政厅
2015年,陕西省各级财政部门组织864人次,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共计926户。检查行业涉及节能环保、广播影视、文化产业、农业和粮食等。
全省共检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886户,查出违规、违纪问题金额71388.85万元,处理处罚334户,补缴税款258.73万元,追缴财政资金4016.54万元,对156户单位处以罚款140.72万元,移送相关部门3户,涉及金额5.73万元。
全省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40家。共计对1家会计师事务所和2名注册会计师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理处罚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将检查结果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告。
甘肃省财政厅
2015年,甘肃省财政厅组织628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共计865户。检查行业涉及节能环保、农业、粮食、广播影视、文化、教育、卫生等。
全省共检查企事业单位839户,查出违规、违纪资金47227.77万元,处理处罚企事业单位79户,补缴税款232.28万元,追缴财政资金253.94万元,对23户单位处以没收及罚款17.58万元。
全省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26家。共计对7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处理处罚,其中对1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对2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各级财政部门在处理处罚结束后,共对614户单位检查结果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告。
青海省财政厅
2015年,青海省各级财政部门组织169人次,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共计113户。检查行业涉及环保、农业、广播电视、科技文化、旅游、教育和公用事业等。
全省共检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109户。查出违规、违纪问题金额1909.63万元,处理处罚2户,追缴财政资金5.17万元,对1户单位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金额0.6万元。
全省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4家。
处理处罚结束后,检查结果将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组织263人次,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共计277户。检查行业涉及节能环保、广播影视、农业、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和基金会等。
全区共检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272户,查出违规、违纪问题金额91885.79万元,处理处罚46户,补缴税款7.23万元,追缴财政资金125.89万元,对30户单位及1名责任人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金额共计44.55万元,移送相关部门1户,涉及金额12万元。
全区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5家。共计对2家会计师事务所给予了警告等行政处罚;对3名注册会计师予以暂停执业的行政处罚。
处理处罚结束后,检查结果将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组织827人次,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共计 484户。检查行业涉及广播影视、农业粮食等。
全区共检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472户,查出违规、违纪资金36293.6万元,处理处罚136户,补缴税款18.44万元,追缴财政资金2080.89万元,对15户单位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 15万元,移送相关部门1户,涉及金额3.94万元。
全区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12家。
处理处罚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将检查结果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201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检查企事业单位81户。检查行业涉及农业、广播影视服务行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查出违规违纪资金1404.92万元,处理处罚企事业单位57户,追缴财政资金29.45万元,对10户单位处以没收罚款24.51万元,处理处罚责任人14人,对责任人处以罚款3.4万元。
各级财政部门在处理处罚结束后,共对57户单位检查结果进行了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三十七号)
为依法履行金融企业会计监督职能,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5年财政部组织驻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对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张家口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瑞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企业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开展了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现将检查情况进行公告。
检查结果表明,被查金融企业能够较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宏观政策和财会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较为规范,风险防控较为稳健。但检查也发现,在会计核算、薪酬福利、税收缴纳、风险分类、拨备计提、呆账核销、内部控制、财经纪律等方面,被查金融企业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包括:一是部分金融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不到位,会计信息存在不实;二是部分金融企业薪酬福利管理和核算不规范;三是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管理问题较为突出;四是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企业开具承兑汇票;五是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五级分类和准备金计提不准确、不规范;六是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呆账核销不规范;七是部分金融企业存在少计少缴税收问题;八是部分金融机构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组织有关专员办依法依规依程序下达了处理决定,责令被查单位调整账务、补缴税款、处理责任人。同时,通过约谈、通报、下达管理建议书等多种方式,督促被查单位认真整改、落实处理决定。针对检查发现的金融企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已依法依规移送有关主管部门处理。目前,各被查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大部分金融机构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财政部
2016年11月29日
附件:2015年金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及落实整改情况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5年财政部组织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表明,新时代证券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制度较为规范,但在财务会计核算、薪酬管理、税收核算清缴等方面存在下列问题:
(一)2014年末未按照公允价值对购买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少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7.03万元。
(二)2014年末未按照公允价值对股票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进行后续计量,少计其他综合收益12.84亿元。
(三)2014年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按年付息、一次还本债券,初始入账价值多计1.61万元。
(四)2014年少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2200万元。
(五)2014年多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50万元。
(六)2014年少确认财务顾问收入75万元。
(七)2014年多列支业务及管理费116.99万元。
(八)与公司经营无关的劳务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未做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少计所得税费用10.45万元。
(九)对自有资金未参与投资的资产管理计划,未在财务报告中进行披露。
(十)采取与其余在职员工同样管理模式的返聘退休人员未按“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是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一)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互相重分类,金额17.66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新时代证券进行整改。新时代证券按要求积极组织整改。截至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张家口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5年财政部组织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张家口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口银行)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表明,张家口银行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制度基本健全,但存在部分成本费用核算不实、资产负债不实等问题。张家口银行2014年末多计资产总额10369.02万元、多计负债总额9024.1万元、多计所有者权益1344.92万元,2014年度少计利润总额1291.6万元,多计年初未分配利润53.32万元,少缴相关税费32万元。一是贷款五级分类不适当,少计不良贷款31891.96万元;二是为完成信贷增量指标,多计存贷款余额1亿元;三是个别贷款主体不合规;四是贷后监管不到位,致使借款人改变部分借款用途;五是抵债资产处置不及时,导致持有股票;六是少计利息支出795.4万元;七是分配股利转增股本未缴纳印花税32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张家口银行进行整改。张家口银行按要求积极组织整改。截至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5年财政部组织驻山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城银行)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表明,晋城银行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但在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下列问题:一是核算不当,资产和负债分别少确认1.6亿元;二是往来科目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152.79万元;三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资产确认和摊销不够规范;四是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职工福利费;五是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2万元;六是部分营业税金及附加未及时缴纳,涉及1090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财政部驻山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晋城银行进行整改。晋城银行按要求积极组织整改。截至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5年财政部组织驻大连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农商行)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表明,大连农商行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制度较为健全,但在财务会计核算、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下列问题:一是固定资产结转不及时,涉及金额7250.45万元;二是收支核算不实,涉及金额2713.09万元;三是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在租赁费中列支广告费100万元,薪酬类支出有4156.88万元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四是抵债资产长期闲置,涉及金额10379.39万元;五是抵债资产核算不规范,未冲回对已处置抵债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1179.88万元;六是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涉及金额72734.42 万元;七是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涉及金额23534.31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财政部驻大连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大连农商行进行整改。大连农商行按要求积极组织整改。截至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5年财政部组织驻上海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商行)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表明,上海农商行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制度较为健全,但在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下列问题:一是会计核算不实,主要是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和支出,涉及金额7976万元;二是多计中间业务收入,主要是将部分利息收入、营业外收入及成本冲减项确认为手续费收入,涉及金额14447万元;三是职工薪酬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18180万元;四是补充医疗保险支出不规范,涉及金额21779万元;五是抵债资产处置不及时,涉及金额15.99亿元;六是存在列支高尔夫会费、购买大量商业预付卡、列支国内外旅游费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的问题。
针对上海农商行上述问题,财政部驻上海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上海农商行进行整改,并将列支高尔夫会费、购买商业预付卡等违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上海农商行正在按要求进行整改。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5年财政部组织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联合银行)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表明,杭州联合银行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制度基本健全,但存在下列问题:一是未严格执行合并财务报表政策;二是风险保证金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涉及金额11945.06万元;三是未按权责发生制核算,提前或推迟确认相关费用3750.21万元;四是交通补贴未按会计准则的规定核算;五是部分收入未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涉及金额7697.46万元;六是应调至“损失”类的贷款仍作为次级类或可疑类贷款管理,涉及金额1.38亿元;七是一般准备计提办法与《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符,未及时修订;八是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程序;九是企业的年金制度不符合政策规定。
针对上述问题,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杭州联合银行进行整改。杭州联合银行按要求积极组织整改。截至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宁波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5年财政部驻宁波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宁波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奉化农商行)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表明,奉化农商行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但在财务会计核算、税收缴纳等方面存在下列问题,主要包括:收入核算不实46.51万元,成本费用核算不实1687.53万元,利润核算不实1734.04万元,2014年在“业务及管理费--业务宣传费、广告费”科目中列支赠送客户礼品410.46万元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财政部驻宁波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奉化农商行进行整改。奉化农商行按要求积极组织整改。截至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5年财政部组织驻安徽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农商行)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表明,马鞍山农商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较为健全,但存在下列问题,主要包括:虚减不良资产6220万元;购买不良资产1000万元交易不实;以股权激励的名义违规回购公司股份15000万元;少计提固定资产折旧153.54万元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财政部驻安徽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马鞍山农商行进行整改。马鞍山农商行按要求积极组织整改。截至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5年财政部组织驻福建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福建省联社)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并延伸检查了所辖的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漳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检查表明,福建省联社系统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制度较为健全,但在财务会计核算、薪酬管理、内控管理、税收核算清缴等方面存在下列问题:一是少确认利息收入2037.50万元和利息支出984.47万元;二是工资性支出1762.41万元未在“职工薪酬/职工工资”科目列支;三是资本化支出410.72万元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四是少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2873.01万元;五是资产减值准备15766.26万元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六是信贷资产17434.10万元风险分类不够准确;七是赠送宣传用品686.93万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八是部分应纳税调整事项未进行纳税调整,涉及金额1909.27万元;九是存在其他会计科目使用不准确的问题,涉及金额36072.41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财政部驻福建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发了处理决定。福建省联社按要求积极组织整改。截至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5年财政部组织驻厦门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表明,厦门国际银行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信贷业务管理较为规范,但在会计核算、税收核算清缴方面存在下列问题:一是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提前或未确认收入1562.61万元;二是费用支出不实,涉及金额2099.33万元;三是资产核算不实,未及时确认固定资产或者长期待摊费用,涉及金额948.75万元;未及时确认无形资产并摊销,涉及金额17848.79万元;四是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4304.07万元;五是税收汇算清缴不够规范,应补缴税金1791.16万元;六是会计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财务人员无会计从业资格。
针对上述问题,财政部驻厦门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厦门国际银行进行整改。厦门国际银行按要求积极组织整改。截至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5年财政部组织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口银行)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表明,汉口银行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完善,但在会计核算及执行有关政策方面存在下列问题:一是在业务及管理费中列支礼品17万元;二是部分事项会计核算不实,少计提一般准备16063万元、少计营业外收入880万元;三是贷款五级分类不准,少计贷款损失准备6669万元;四是未达考核标准计提奖励40万元,企业年金超标准未做纳税调整123万元;五是存在向担保能力不足企业发放贷款和发放地方财政担保贷款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财政部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汉口银行进行整改。汉口银行按要求积极组织整改。截至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5年财政部组织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银行)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表明,长沙银行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但在财务会计核算、薪酬管理、税收核算清缴等方面存在下列问题:一是收入确认不规范,长期挂账未确认收入或少确认收入,涉及金额453.38万元;二是费用列支不规范,在差旅费中列支员工活动费,在公杂费、修理费中列支招待费等,涉及金额832.2万元;三是资产账务处理方面不规范,已处置的抵债资产账面损失3002.41万元长期挂账未核销,部分固定资产计入低值易耗品,无形资产计提摊销的时点不准确;四是少缴未缴税款。
针对上述问题,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长沙银行进行整改。长沙银行按要求积极组织整改。截至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5年财政部组织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基金)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表明,广发基金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制度较为健全,但在会计核算、税收申报缴纳等方面存在下列问题:一是跨期列支2013年通讯费用54万元;二是执行会计准则不到位,部分会计科目核算不当;三是“其他应付款-专项风险金”科目2014年期末余额为3492万元,未依法计缴相关税收;四是16名财务人员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五是个别原始凭证不完整或不规范。
针对上述问题,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广发基金进行整改。广发基金按要求积极组织整改。截至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5年财政部组织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农商行)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表明,深圳农商行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但在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下列问题:一是部分会计核算事项不规范,主要是跨期确认收入131.80万元,跨期确认费用1185.06万元;二是部分固定资产核算不准确,多计折旧24.78万元,少计折旧309.22万元;三是部分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不及时,累积少计折旧金额159.34万元;四是部分会计科目使用、或有负债披露、经费户使用等不规范。
针对上述问题,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深圳农商行进行整改。深圳农商行按要求积极组织整改。截至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5年财政部组织驻重庆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三峡银行)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表明,重庆三峡银行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制度较为健全,但在会计核算方面存在下列问题:一是少计递延收益33067万元,多计其他负债379万元;二是少计成本和费用225万元;三是已达到可使用状态的购置房产2440万元未按规定及时转固定资产核算。
针对上述问题,财政部驻重庆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重庆三峡银行进行整改。重庆三峡银行按要求积极组织整改。截至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5年财政部组织驻四川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银行)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表明,成都银行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但在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下列问题:一是少计利息收入33.67万元,多计利息收入3020.66万元,少计营业收入和租赁支出47.82万,少计贷款减值准备13519.4万元,营业外收入列账不及时,涉及金额26396.26万元。二是不规范列支招待费4.16万元、差旅费169.38万元、其他劳动保险费17.34万元、职工福利费114.32万元。三少计缴房产税81.68万元、少计缴增值税2.13万元,以及少代扣代缴赠送客户礼品个人所得税。四是抵债资产处置列账不规范,涉及金额3333万元。五是贷款贷前审查不严,贷中、贷后管理不善,涉及贷款金额20200万元。六是工会财务会计方面,使用不合规发票入账5.01万元。七是少数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不严。
针对上述问题,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成都银行进行整改。成都银行按要求积极组织整改。截至目前,除个别问题外,已基本整改到位。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5年财政部组织驻贵州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银行)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表明,贵阳银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但在会计核算、税收缴纳等方面存在下列问题:一是少计收入385.91万元;二是多计收入165.21万元;三是少计成本1737.72万元;四是多计成本1939.80万元;五是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导致虚增利润33.50万元;六是赞助性质支出未进行纳税调整涉及98.37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财政部驻贵州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贵阳银行进行整改。贵阳银行按要求积极组织整改。截至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玉溪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5年财政部组织驻云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玉溪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商业银行)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表明,玉溪商业银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但存在下列问题:一是多计收入11470万元;二是多计费用12465万元;三是少计利润995万元;四是以“同业融资”形式发放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23018万元未计缴营业税。
针对上述问题,财政部驻云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玉溪商业银行进行整改。玉溪商业银行按要求积极组织整改。截至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5年财政部组织驻陕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银行)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表明,西安银行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制度较为健全,但存在下列问题:一是部分会计事项核算不实,涉及金额10240.23万元;二是税收核算清缴不够规范,涉及金额1428.12万元;三是资产管理不够规范,涉及金额3548.53万元;四是会议费列支不规范,涉及金额932.88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财政部驻陕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西安银行进行整改。西安银行按要求积极组织整改。截至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庆阳市西峰瑞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5年财政部组织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庆阳市西峰瑞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信村镇银行)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表明,瑞信村镇银行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但在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下列问题:一是利息收入、支出分别少计988.61万元;二是少计其它业务收入32.6万元;三是福利性支出列入经营性支出3.64万元;四是将应计入银行同业存款科目核算的1亿元、应计入系统内存放款项科目核算的9000万元,共计1.9亿元计入单位定期存款科目核算;五是部分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
针对上述问题,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依法下发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要求瑞信村镇银行进行整改。瑞信村镇银行按要求积极组织整改。截至目前,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