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蛇口地税局根据可数据化管事模式改革要求,在加强税源风险管理工作中,通过多措并举追缴企业因"转让限售股送转配股"而未缴的营业税及其滞纳金共计2301万元。
据了解,该局在对4户辖区企业转让限售股送转配股的行为进行核查比对时,发现有3家企业存在转让限售股送转配股未缴营业税的情况。税务人员随即约谈3家企业的财务人员,了解到由于对转让限售股送转配股缴纳营业税的政策不明,其一直未缴纳该转让行为的营业税,由此产生未缴税款和滞纳金。鉴于此,该局税收管理人员与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深入的沟通交流,解读相关政策。
根据税法有关规定,企业转让限售股送转配股的行为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应按金融商品买卖缴纳营业税。在督促企业开展税收缴款自查后,企业积极配合蛇口地税局开展自查及复核比对,3家企业及时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23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