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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税源情况分析 重点税源企业贡献过半

2010-05-29 文章来源:佚名 信息提供:国家税务总局 浏览次数:

      2009年,全国重点税源企业监控标准为年缴纳增值税500万元以上的增值税纳税户、年缴纳消费税100万元以上的消费税纳税户、年缴纳营业税100万元以上的营业税纳税户以及年缴纳企业所得税500万元以上的各类纳税户。
   监控概况
  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直接监控的重点税源企业户数为74995户,比上年增加6323户,增长9.2%.其中,国税局系统监控企业41848户,比上年增加3629户,增长9.5%;地税局系统监控企业41778户,比上年增加3796户,增长9.9%;国地税共同监控企业8631户。
  2009年,重点税源企业累计上缴税收29087.13亿元,占全国扣除海关代征进口税收和免抵调增增值税后税收收入的54.9%,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其中,上缴增值税9863.9亿元,占当年不含免抵调增增值税收入的59.9%,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上缴消费税4533.4亿元,占当年全部消费税收入的95.2%,比上年下降2.2个百分点;上缴营业税3056.35亿元,占当年全部营业税收入的33.9%,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上缴企业所得税7408亿元,占当年全部企业所得税收入的60.9%,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
  2009年全国重点税源企业上缴国税系统税收20901.07亿元,占国税系统税收总额(扣除海关代征进口税收和免抵调增增值税)的64.6%,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上缴地税系统税收8186.06亿元,占地税系统税收总额的38.8%,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其中,国税系统监控的重点税源企业上缴国税部门的税收占本地区全部国税税收比重较高的地区有甘肃83.1%、北京80.8%、云南79.7%、黑龙江76.5%、青海76.2%;地税系统监控的重点税源企业上缴地税部门的税收占本地区全部地税税收比重较高的地区有厦门61.5%、上海51.9%、江苏46.8%、大连44.8%、北京41.7%、山东40.6%。
  户数分布情况
  一、行业分布
  2009年,重点税源企业按国民经济行业门类划分,共有18个门类行业。其中,制造业27167户,占全部监控户数的36.2%;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3935户,占全部监控户数的5.2%;建筑业4435户,占全部监控户数的5.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772户,占全部监控户数的3.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2093户,占全部监控户数的2.8%;批发和零售业7772户,占全部监控户数的10.4%;金融、保险业7594户,占全部监控户数的10.1%;房地产业9851户,占全部监控户数的13.1%;采矿业3848户,占全部监控户数的5.1%;住宿和餐饮业1684户,占全部监控户数的2.2%。
  二、注册类型分布
  2009年,重点税源企业按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划分,内资企业59431户,占总户数的79.2%;港、澳、台投资企业6018户,占总户数的8%;外商投资企业9344户,占总户数的12.5%。内资企业中的国有企业占总户数的13.1%,集体企业占2.2%,有限责任公司占36%,股份有限公司占12.2%,私营企业占13.6%。
  三、地区分布
  2009年,重点税源企业按区域划分,东部地区47990户,占全部监控户数的64%;中部地区14725户,占19.6%;西部地区12280户,占16.4%。
  重点税源企业税收分布情况
  一、行业税收分布
  分行业看,2009年制造业重点税源企业上缴税收12334.86亿元,占42.4%;采矿业重点税源企业上缴税收2508.8亿元,占8.6%;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重点税源企业上缴税收1887.25亿元,占6.5%;金融、保险业重点税源企业上缴税收4695.17亿元,占16.1%;批发和零售业重点税源企业上缴税收2583.7亿元,占8.9%;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重点税源企业上缴税收1064.87亿元,占3.7%;房地产业重点税源企业上缴税收1801.81亿元,占6.2%。
  二、注册类型分布
  从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看,2009年重点税源企业中,内资企业上缴税收22302.14亿元,占76.7%;港、澳、台投资企业上缴税收2177.72亿元,占7.5%;外商投资企业上缴税收4534.44亿元,占15.6%。内资企业中的国有企业上缴税收6283.64亿元,占重点税源已缴税收的21.6%;集体企业上缴税收149.77亿元,占0.5%;有限责任公司上缴税收6867.74亿元,占23.6%;股份有限公司上缴税收7352.55亿元,占25.3%;私营企业上缴税收1058.34亿元,占3.6%。
  三、地区税收分布
  分区域看,2009年度东部地区重点税源企业共上缴税收19332.88亿元,占重点税源全部税收的66.5%;中部地区上缴税收5176.81亿元,占17.8%;西部地区上缴税收4577.44亿元,占15.7%。
  四、企业纳税规模分布
  从纳税规模看,2009年重点税源企业中上缴税收大于10亿元的企业有281户,仅占重点税源企业总户数的0.4%,但其上缴税收占全部重点税源税收的比重达到39.9%;上缴税收在1亿元~10亿元的企业户数占4.6%,税收占28.1%;上缴税收在1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户数占36.1%,税收占27%;上缴税收在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户数占58.9%,税收仅占5.1%。
  税源发展情况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2008年下半年以来,我国重点税源企业出现销售下降、效益下滑的局面,2009年,我国及时出台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系列措施,企业也在降低成本、挖潜改造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全年呈现出生产规模略有收缩,实现利润快速回升的态势。
  2009年度全国重点税源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实现487091.18亿元,比上年下降1.6%;主营业务成本391084.71亿元,比上年下降5.5%。实现利润48107.6亿元,比上年增长12.7%。
  其他经营指标中,企业利润率9.88%,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毛利率为22.19%,比上年提高3.63个百分点;成本费用率86.62%,比上年下降1.48个百分点;净资产收益率14.48%,比上年提高0.52个百分点;总资产增长率20.86%,比上年提高4.02个百分点;资本积累率16.16%,比上年提高0.16个百分点;流动比率104.55%,比上年提高1.06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79.03%,比上年提高1.62个百分点;总资产周转率0.76次,比上年下降0.11次。
  分行业看,2009年度重点税源主要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增幅有增有减。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增幅较高的行业有建筑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降幅较大的行业有冶金业、石油天然气采选业、金属矿采选业、交通运输等行业。实现利润增幅较大的行业有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建筑业,实现利润降幅较大的行业有煤炭、石油天然气采选业、金属矿采选业、冶金、住宿餐饮业等行业。200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万亿元的行业销售及利润增减情况见图表。
  各税种主要税源与税收指标情况如下:计征增值税销售额309911.03亿元,比上年下降2.4%;实现增值税10278.63亿元,下降5.1%;已缴增值税9863.9亿元,下降2.7%。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和免税货物销售额实现30055.33亿元,比上年下降17.3%。计征消费税销售额28657.4亿元,比上年增长28.5%;实现消费税5257.35亿元,增长110.1%;已缴消费税4533.36亿元,增长80.1%.计征营业税收入67363.29亿元,比上年增长12.2%;实现营业税3243.81亿元,比上年增长13.3%;已缴营业税3056.35亿元,增长13%。实现企业所得税7778.33亿元,比上年下降9.3%;已缴企业所得税7408亿元,比上年下降5.7%。
  从各主要税种分行业税源指标看,2009年征收增值税的42个行业中,计征增值税销售收入同比下降的有21个,同比增长的行业有21个。下降幅度较大的行业有:黑色金属矿采选业下降34.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下降34.2%,其他采矿业下降32.6%,有色金属矿采选业下降25.4%,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下降17.2%。增幅较大的行业有: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增长36.5%,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增长27.5%,医药制造业增长14.1%,烟草制造业增长13.2%,农副食品加工业增长13%。
  征收消费税的24个行业中,应征消费税销售额下降行业有9个,增长的行业有15个。下降幅度较大的行业有:酒精制造业下降22.4%,化妆品制造业下降21.2%,车辆飞机及工程机械轮胎制造业下降18.4%.增幅较大的行业有:汽车整车制造业增长36.9%,白酒制造业增长25%,力车胎制造业增长15.4%。
  征收营业税的39个行业中,应税营业额下降的行业有16个,增长的有23个。下降幅度较大的行业有:水上运输业下降38.5%,环境管理业下降20.3%,体育业下降15.9%,邮政业下降14.4%,地质勘查业下降12.2%。增幅较大的行业有:房地产业增长53.2%,证券业增长46.4%,保险业增长32.7%,租赁业增长22.4%。
  重点税源企业税负情况
  2009年,重点税源企业实现税负(实现税收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值)为6.32%,比上年提高0.49个百分点;已缴税负(已缴税收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值)为5.97%,比上年提高0.46个百分点。分税种看,增值税实现税收、已缴税收与计征增值税销售额相比的税负分别为3.19%和3.06%,分别比上年下降0.11个百分点和0.03个百分点。消费税实现税收、已缴税收与计征消费税销售额相比的税负分别为20.79%和17.8%,分别比上年提高9.32个百分点和6.56个百分点。营业税实现税收、已缴税收与计征营业税收入相比的税负分别为4.2%和3.96%,比上年略有提高。
  分行业看,总体税负较高的行业分别为卷烟制造业46.55%,室内娱乐活动22.8%,其他酒制造20.16%,其他文化及日用品出租业18.64%,财务公司17.8%。
  增值税税负较高的行业分别为化学矿采选业10.95%,卷烟制造业10.17%,中成药制造10.05%,褐煤的开采和洗选业9.31%,黏土和其他土砂石开采业9.25%。
  消费税税负较高的行业分别为卷烟制造业36.76%,其他烟草制品加工30%,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业27.15%,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18.15%。
  分区域看,税负呈现出越往内陆越高的特点。2009年,东、中、西部地区实现税负分别为5.6%、7.5%、9.3%,已缴税负分别为5.5%、6.7%、7.9%。
  分规模看,纳税规模越小的企业税收负担也越小。其中,纳税10亿元以上的企业实现税负与已缴税负分别为17.3%和17.6%,纳税1亿元~10亿元的企业实现税负与已缴税负分别为6.6%和6.5%,纳税1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实现税负与已缴税负分别为5.3%和4.8%,纳税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实现税负与已缴税负分别为4.4%和3.6%。

    国家税务总局规划核算司宏观分析处 执笔:韦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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