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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合并为3%

2014-06-13 文章来源:浪子王骏 信息提供:中国财税 浏览次数: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简化合并增值税特定一般纳税人征收率减轻企业负担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按照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要求,实施定向调控、注重标本兼治,推动经济优化升级,部署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打造长江经济带,讨论通过《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决定简化合并增值税特定一般纳税人征收率,减轻企业负担。
  会议指出,规范税制、公平税负,有利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内生动力,对稳增长、保就业具有积极意义。会议决定,从2014年7月1日起,将自来水、小型水利发电等特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6%、5%、4%、3%四档征收率合并为一档,统一按现行简易计税办法,执行3%的征收率。每年将为相关领域企业减轻税负约24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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