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务所简介 | 业务领域 | 专家顾问团队 | 专家咨询 | 收费标准
  政策法规 | 诚聘英才 | 博睿财税讲堂 | 基础会员服务须知
最新公告:
站内检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财税新闻税收要闻

江苏查处首例“营改增”税案

2014-01-13 文章来源: 杨晓群 臧彦博 信息提供:江苏法制报 浏览次数:

  本报讯  “营改增”试点后,无锡市国税局稽查局成功查处了无锡某运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该案牵出江西4家虚开运输发票单位,涉及无锡市受票单位800多户,涉案金额1.2亿,查补入库2200多万;5名涉案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其中1人已被判刑。
  检查中,检查人员发现李某个人账户资金流向异常且多笔进出差额与开票额比例均为2%左右。由此推测,李某很可能为上述上海某物流公司介绍虚开发票,赚取2%的开票费。
  此时,一张毫不起眼的小纸片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纸片内容显示对方收到税费4.5万元,对应金额为286万,两者比例为1.6%,这个比例引起了检查人员高度的敏感。检查人员判断该公司很可能支付1.6%比例的开票费,虚开运输发票。
  为形成完整证据链,2013年3月21日,税警联合两赴江西取证,取得了开票方和受票方完整的证据链,案件得以成功告破。
  本案的成功告破揭开了“营改增”违法行为的神秘面纱,由此掌握了风险应对工作的主动权,引起了省国税局稽查局的高度重视。在昆山召开的全省“营改增”案件布置会议上,本案作为全省唯一的“营改增”案例作了专题介绍并上报国家税务总局。该案件的查处有力打击了虚开发票违法行为,有效震慑了潜在的犯罪动机,发挥了稽查威慑力,确保了该市“营改增”工作顺利进行。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管理 | 微信管理 | 博睿讲堂管理
Copyright©2006-2022 河北博睿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冀ICP备19003918号
冀公网安备1301020200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