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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检查揪出“大头小尾”发票案

2012-04-09 文章来源:贠相忠,高继海,杨茹森 信息提供:中国税务报 浏览次数:

  近期,山东省菏泽市国税局稽查局通过逆向检查,成功查处了某医药公司开具“大头小尾”发票进行逃税的违法案件。
  接到检查任务后,稽查人员对该医药公司近2年的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公司增值税税负率较低,但通过账表比对未发现异常,遂重点检查了其发票开具情况。
  经检查发现,其使用的一些千元版以上发票开具金额较小,可能存在发票联和存根联不一致,即“大头小尾”的嫌疑。考虑到药品的主要接受方是医院,稽查人员先后到该市重点医院采集发票信息,将医院从该医药公司取得的近2年的千元版以上发票全部通过扫描保存,然后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进行比对分拣。
  经过近1个月的工作,共比对1万余份发票,其中595份发票属“大头小尾”开具,隐匿销售收入500多万元。在事实面前,该医药公司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根据《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逃税,菏泽市国税局稽查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补缴增值税87.86万元、加收滞纳金45.06万元的税务处理,并处以43.93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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