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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专家解析汇算清缴难点

2006-03-09 文章来源:佚名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中国税网为了帮助企业顺利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这项“年课”,组织一些专家学者进行深入研究,推出了《2005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税收政策及纳税申报研究报告》,详细解析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难点、热点问题。专家学者对企业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提出了以下建议,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首先,纳税人可从会计与税法差异角度出发,对本企业当年收入、成本、利润等项目进行全面分析。汇算清缴是一种“账外表内”工作,结合企业正常审计工作,对一些收入支出差异项目进行梳理:一是从收入方面,对诸如非货币交易、债务重组、接受捐赠、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视同销售等影响收入的项目,要结合日常登记的台账,核实税法口径的收入;二是对企业发生的工资及三项费用、对外捐赠、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会议费、借款费用等费用列支标准进行核实,了解有关票据是否合法;三是企业是否存在应列未列、应折旧未折旧的费用,虽然企业出于经济利润考虑,但在税法上申报纳税时(4月30日前)必须在纳税申报表中反映扣除;四是对本年发生变化的一些事项,如存货流转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的变化,可能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企业具有披露义务,在税务检查时,应能进行合理解释;五是核准企业有哪些跨年度交易行为,对大额发票开具要谨慎,了解同一交易中有关成本是否允许扣除,以免过多增加当年税负等等。

  其次,要熟悉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口径,搞清楚内在的逻辑关系。

  第三,纳税人要与中介机构及会计审计单位建立联系制度,咨询专家的意见,尤其对单位存在的一些问题是否违规以及违规程度、可能承担的后果等,有一个准确的判断。如果当地税务机关要求企业报送的报表需要经过中介机构鉴证,则纳税人还得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鉴证。

  第四,建立与税务机关良好的沟通协调关系。此举有利于企业及时获悉税收政策及其执行口径,对一些税法无规定或规定模糊的问题,事先与税务机关沟通,从而有利于减少企业的纳税成本,使那些能够在基层税务机关解决的问题,不提到上级机关解决。

  此外,企业还要了解清楚哪些项目应向税务机关备案,同时保存好有关文件、证据等等。

  专家同时提醒,企业报送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报表后,税务机关还将进行抽查,纳税人一定要把工作做细做实,经得起税务机关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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