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关于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思路,主要有四种观点:
一是“基础建设说”,即不论未来大企业税收征管模式如何变化,首先应该在充分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加大管理队伍建设、企业涉税信息采集与分析,纳税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按照《大企业税收管理和服务规程(试行)》的要求,完成各项基本工作,建立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基本模式,然后随着主观客观条件的变化再进行改进,最终建立全职能或者半职能大企业税收管理局;
二是“集中管理说”,即紧紧以国家税务总局45户首批定点联系企业为管理对象进行集中管理,各省不再单设定点联系企业,分别将45户企业总部及其分支机构、总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各种管理诉求和建议整合起来,形成全国统一的,国家税务总局层面的管理规范,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协调大企业总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关系,尽快突显出对45户定点联系企业的管理效力,集中这些大企业的共性诉求,然后再总结经验教训,建立有别于以往的全新的管理思路和方式、方法,尤其是对那些大企业有诉求而现有的其他业务部门不想干、也干不了的工作事项,要尽快建立相关的工作制度,将这些工作事项完成好,不断提高工作的质效,待时机成熟时再扩大管理对象的范围,最终建立全职能或者半职能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局;
三是“一步到位说”,即排除一切阻力,按照纳税人的类型重新设计税收管理机构,一步到位地建立全职能或者半职能大企业税收管理局;
四是“逐步过渡说”,即既要着眼于未来大企业税收管理的趋势,也要兼顾当前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现实情况,采取折中的办法循序渐进,最终实现建立全职能或者半职能大企业税收管理局的目标。
综合来看,这四个思路各有利弊。第一个思路有利于夯实未来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基础,为将来按照纳税人设置税收管理机构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但缺陷是很难在短期内突显以风险为导向的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新特征和新气象,不利于形成有效的积极的改革氛围,进而尽快推动改革;第二个思路有利于很快形成征管合力,局部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将45户首批定点联系企业的税收集中管理起来,从而体现出对大企业集中管理的优势,但缺陷是在横向与纵向管理关系没有理顺的前提下,容易受到其他业务部门的掣肘,大企业的一些重要诉求可能无法满足;第三个思路是能够彻底解决当前大企业税收管理中的种种问题,但缺陷是阻力太大,短期内很难实现;第四个思路的优势是能够兼顾当前和未来,尽可能减少改革成本,但缺陷是可能导致一定范围内的重复建设和反复,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改革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