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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回租"经营活动的税收风险

2012-08-24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购房回租"等经营活动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144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税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478号)
  3、国税函(2010)220号文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收入确认的问题中明确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房地产企业的"售后返租"就是以名为折扣实为支付租金后的售价取得商铺购买者在未来一段时期商铺的经营权或使用权,可以认定房地产企业取得了税法规定的"其他经济利益",应确认为应税收入。租金支出是房屋销售以后发生的费用不应作为扣除项目。
  4、最高人民法院全文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此解释将于2011年1月4日起实施。
  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全文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此解释将于2011年1月4日起实施。解释将重点惩治非法吸引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解释规定:"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将按刑法第176条有关规定处罚。
  5、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一、偷逃/隐匿应税收入类
  附件:房地产行业主要涉税违法问题,根据近年来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和大要案件查处情况,现将检查发现的房地产企业主要涉税问题归纳汇总如下,供各地工作参考: 12、售后返租业务,以冲减租金后实际收取的款项计收入。 
  6、 江苏省地税局《关于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返租有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苏地税函[2008]135号)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不动产,采取优惠方式要求购房者无偿或低价将不动产交给开发公司使用若干年。这一经营方式名义上是开发公司让利给购房者,实质上是优先取得了购房者的不动产的使用权,即其他经济利益。因此,对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此方式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应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核定其营业额。
  7、浙江省地税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08]62号)第八条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采用折让优惠等形式将商品房销售给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房地产开发公司(或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关联企业)与购房者另行签订商品房委托管理合同,约定购房合同以折让后优惠价款为成交价,购房者自愿放弃一定时期的托管收益权和其他费用。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折让优惠额(或商品房售价低于同类商品房价格部分)应并入商品房销售价款,一并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购房者因放弃一定时期的托管收益权和其他费用而享受的折让优惠额属取得经济利益,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8、严格考虑发票《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的价外费用。显然,A公司无偿取得的出租收益应作为价外费用计入营业税计税依据。
  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有条件优惠价格协议购买商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576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商店购房者个人签订协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优惠价格出售其开发的商店给购买者个人,但购买者个人在一定期限内必须将购买的商店无偿提供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出租使用,其实质是购买者个人以所购商店交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而取得的房屋租赁收入支付了部分购房价款。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精神,对上述情形的购买者个人少支出的购房价款,应视同个人财产租赁所得,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每次财产租赁所得的收入额,按照少支出的购房价款和协议规定的租赁月份数平均计算确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二、销售商品业务的收入确认
  875号文件规定了企业所得税销售商品业务收入确认的四个条件,具体如下:
  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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