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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佣金税前扣除问题

2014-08-14 文章来源:上海税务 信息提供:上海税务 浏览次数:

  C公司以佣金支付方式混乱,无法统计佣金计算基数为由,任意扩大佣金扣除比例基数,超规定比例税前列支佣金80余万元,被税务机关追缴企业所得税20余万元。提醒:佣金税前扣除要谨记,不超规定比例,按协议确定收入基数,不冲减合同金额,如实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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