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务所简介 | 业务领域 | 专家顾问团队 | 专家咨询 | 收费标准
  政策法规 | 诚聘英才 | 博睿财税讲堂 | 基础会员服务须知
最新公告:
站内检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法律法规库中央税收政策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布获得2013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2013-11-11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财税〔2013〕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规定,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联合审核确认的获得2013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获得2013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获得2013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神华公益基金会
  2、爱佑慈善基金会
  3、人保慈善基金会
  4、心平公益基金会
  5、智善公益基金会
  6、桃源居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
  7、陈香梅公益基金会
  8、包商银行公益基金会
  9、增爱公益基金会
  10、紫金矿业慈善基金会
  11、东风公益基金会
  12、王振滔慈善基金会
  13、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
  14、安利公益基金会
  15、华鼎国学研究基金会
  16、詹天佑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
  17、中华同心温暖工程基金会
  18、亿利公益基金会
  19、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
  20、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21、中国益民文化建设基金会
  22、鲁迅文化基金会
  23、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24、周培源基金会
  25、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
  26、华侨茶业发展研究基金会
  27、中国拥军优属基金会
  28、中兴通讯公益基金会
  29、重庆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30、陶行知教育基金会
  31、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管理 | 微信管理 | 博睿讲堂管理
Copyright©2006-2022 河北博睿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冀ICP备19003918号
冀公网安备1301020200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