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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首例非居民关联企业间转让不动产交易计税价格调高136%后缴税

2011-10-24 文章来源:许科华 陆颖婷 信息提供:中国税务报 浏览次数:

    本报讯  经过近半年的调查和多次协商,近日,江苏省首笔非居民关联企业间转让不动产调查调整追缴预提所得税964万元在无锡市国税局成功入库。
  2010年底,无锡市国税局通过情报渠道了解到,香港某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公告中有不动产的转让条款,经分析,可能涉及非居民税收问题。经过进一步调查取证,并与转让方代表多次接洽,该局最终确认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关系。在确认计税价格过程中,虽然中介机构对转让不动产的评估价高于实际成交价31%,但与公平成交价格仍有较大差距。该局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运用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以市场同类地段商业房产的近期平均交易价格为参照,辅以土地剩余年限、交易时间等个别因素进行差异化调整,并经双方充分协商,最终以高于实际成交价136%的价格为调整计税价格,并据以征收了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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